哈尔滨有哪些测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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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测绘资质单位
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 黑龙江地理信息工程院
黑龙江之一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第二大地测量队) 黑龙江第二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第三地形测量队)
黑龙江第三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第四地形测量队)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哈尔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哈尔滨测量高等专科学校测量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龙飞航空摄影有限公司 黑龙江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黑龙江航道局测量大队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哈尔滨广厦房地产面积测量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测绘大队
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黑龙江总队 黑龙江省煤田地质物测队
黑龙江省地兴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科学研究所测绘大队
哈尔滨市龙滨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科宏地质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恒瑞地质勘查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测试应用研究所 黑龙江省海天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黑龙江龙图信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北新区城市规划设计院
黑龙江金大地质矿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盛图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地球物理勘察院 黑龙江龙胜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测绘局黑龙江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黑龙江环宇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黑龙江绘远数字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哈尔滨北工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冠维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图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黑龙江经纬测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黑龙江北斗测绘有限公司
丙级测绘资质单位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勘测设计公司 尚志市宏图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地矿部黑龙江第四地质勘察院 哈尔滨市大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测绘计量仪器检定站 五常市国土资源勘测队
阿城市广厦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天龙房地工程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宇泰遥感地理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神州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成信房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新天地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双飞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新时代房屋测量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龙华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永衡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广信房地产面积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东方土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金海测量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华地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方圆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恒基测绘有限公司 阿城市方圆规划测绘大队
哈尔滨市龙兴土地矿产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源泉国土资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哈尔滨蓝德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金坐标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欧亚测量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哈尔滨纵横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华睿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金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沃泰地理信息工程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新天地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兰特定位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信恒房产工程测绘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金轮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信达测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信合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学苑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恒信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公众地理信息研究所
哈尔滨市永大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龙地勘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黑龙江大学测绘工程中心 哈尔滨信诚水利勘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嘉信测绘有限公司 黑龙江业成测绘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勘察院 东北农业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房信测绘有限公司 尚志市土地勘测队
哈尔滨凯富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哈尔滨天测房地工程测绘有限公司 黑龙江诚佳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金土地测绘有限公司
黑龙江九晟测量有限公司
黑龙江雅信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弘跃测绘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金利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哈尔滨华脉电子地理信息探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江龙测绘有限公司
丁级测绘资质单位
宾县盛达房产测绘队 哈尔滨红日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呼兰区勘察测绘院 黑龙江天林房地产面积测绘有限公司
双城市民信房地产测绘队 巴彦金厦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环宇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依兰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赛格测绘有限公司 黑龙江永明测绘有限公司
尚志市城宇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阿城市土地登记事务所
宾县土地测量队 哈尔滨鑫富房屋测量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华信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天韵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依兰县智利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安居房产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木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哈尔滨市东实房地产测量有限责任公司
呼兰志诚房地产面积测量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呼兰区土地勘测队
哈尔滨润城测量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同创卓越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给水工程规划设计院 哈尔滨广顺测绘有限公司
双城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处 哈尔滨顺天测绘有限公司
双城市土地勘测队 黑龙江龙马测绘有限公司
哈尔滨海川土地矿产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哈尔滨嘉顺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测绘资质的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
扩展资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测绘资质标准
一、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请导航电子地图 *** 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计入相应类别人员数量:
(1)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8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获得测绘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7年以上;获得测绘地理信息行业 *** 职业资格(但不得超过2人)。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测绘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年以上;测绘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在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
(4)注册测绘师,是指经过考核认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注册的人员。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和 *** 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注册测绘师数量应当达到本标准的考核要求。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满5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6.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他测绘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仪器设备
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租借的仪器设备、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列入。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使用通用测绘专业软件的,应当通过国家测绘局组织的测评。
四、办公场所
各等级测绘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500平方米,乙级不少于250平方米,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丁级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范围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六、档案和保密管理
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测绘业绩
凡申请测绘资质升级和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以下业绩:
1、获奖情况
申请甲级:近3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测绘工程奖。
申请乙级:近3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优秀测绘工程奖。
2、业务规模和质量水平
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天津 测绘单位有哪些
甲级单位资质的2013测绘资质单位:天津市勘察院2013测绘资质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院2013测绘资质单位,
乙级资质2013测绘资质单位:天津亿佳测绘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天津环境地质研究所,陆海测绘有限公司,星际空间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科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丙级单位,丁级单位上网查查
土地测绘资质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不动产测绘资质通用标准:
1、申请主体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申请不动产测绘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
3、 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
5、不动产测绘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6、不动产测绘业绩要求: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不动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不动产测绘资质各项专业子项(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甲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60人(含注册测绘师5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6台,全站仪5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20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均无限额限制。
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3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12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m²。
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8人,其中中级3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2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6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m²。
丁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4人,其中中级1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站仪1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3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
参考资料:不动产测绘
沈阳市测绘管理办法(2013)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本市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测绘活动主要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以及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第三条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人民 *** 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测绘事业发展。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测绘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根据测绘事业发展要求,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补充制定地方测绘技术规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第八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分别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和城市地面沉降监测水准网;
(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四)建设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
(五)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六)地下管线的普查、整理测量;
(七)编制本行政区域地图(集、册);
(八)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更新:
(一)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控制网每3年为一个维护、监测周期;
(二)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周期不超过2年;
(三)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四)市、县(市)行政区划图及其普通地图集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下管线普查、整理测量等测绘工作,建立并维护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
在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整理测量时,市人民 *** 有关部门以及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地下管线原始资料提供、实地调查、测绘成果核实等协助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市人民 *** 有关部门、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沟通和联系,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换等工作。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申办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依法实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测绘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测绘项目以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测绘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依法不适宜实行招标投标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测绘单位实施。第十四条 下列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测绘监理:
(一)财政资金投资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二)市级以上的重点工程中的测绘项目;
(三)水下、地下隐蔽性大,专业性强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四)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其他测绘项目。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测绘监理单位对其监理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具有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的测绘单位不得对本单位承包的测绘项目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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