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是什么单位?

城建局是什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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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事业单位测绘资质管理调研,或省属事业单位

城建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行政单位测绘资质管理调研,公务员,但下属单位有的是事业单位。谢谢。

城建局有什么职能?

城建局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其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城建大中型建设基础上的规划审查和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翻建指标的管理。

3.负责参与城区重要规划工作的管理、审查和协调;指导监督我区规划的实施;从宏观管理上,对重大规划审批基础上进行审定;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直接组织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工期和质量。

5.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建设标准定额,并制定本区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制定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招投标法规;管理和监督有关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6.指导商品住宅建设;指导全区持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7.主持我区重点工程的规划和初步设计,扩初设计的审查,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组织重点工程竣工验收。

8.负责制定城区近期和长远的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区的绿化建设和与日常的绿化管理。对辽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属及驻区单位的绿化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比等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地区的全民义务植树的任务,检查验收完成全民义务植树任务的情况。

9.负责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本地区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10.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厕及垃圾排放沟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城区道路、桥涵、排水沟、护路档土墙、人行路及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12.负责全区集体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项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3.负责城区的森林防火、林内树木的扶育和管护。

14.负责宏伟区城市防汛工作,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防汛任务的完成,保证新开河大坝的安全渡汛。

15.负责缴纳全局职工的各项保险、公积金,制定劳动定编定员、审批工资奖金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16.负责局属建筑企业的行业领导,行使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

17.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各项法规的贯彻执行。

18.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武装、保卫、共青团等项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9.完成区委、区 *** 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1、行政办公室测绘资质管理调研: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各部门的政务工作,草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上呈下达的各种文字材料,处理来往公文并催办,负责文书管理,安排各种会议、接待来信来访、计划生育及局属基层单位的管理。负责全局的行政福利,职工的住房分配,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更值人员的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2、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精神文明、工会、共青团等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党委日常的党务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指导各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搞好区管副科以上干部的考核及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使用。负责局党风党纪的教育,违纪案件的查处,全局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并开展职工的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承担职工代表的组织召开和提案审查。

3、城建办公室:负责编制局年度基本建设、技措、大修、维修、设备购置计划及组织实施......

城建局里都有什么职位

如果是在地级市,这是一个正处级单位,局长当然是老大,副局长是副处,办公室主任是正科,如果你是副团职转业干部,按目前的安置情况,只可能得到一个副处级调研员的非领导职务,相当于副处,但不是实职。下设市政公用局和园林绿化局或其它局,都是正科级单位,还有几个科,比如法规科是副科级,其它的你可以上网查询一下当地的 *** 网站就知道测绘资质管理调研了。

城建局是什么级别单位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成建局不是 *** 的标配,一般的标配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厅、局);

2、所以在没有确定是哪个级别的 *** 下属的成建局的情况下,是无法确定级别的。比如地级市的城建局,一般是正县处级别,或副县处级别。

规划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设局他们的全称是什么,有什么关系???

规划局职责

是属于事业单位,规划局一般是搞城市建设规划的!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8、负责城乡和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9、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并对城镇规划的审查报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

11、完成市委、市 *** 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建局就是城市建设局的简称,是关系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经济部门

城建局现在和住建局是分开的,

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后来(即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 *** 编办的机构命名

城建局跟城管有什么区别

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 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 *** 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规划建设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业与房地产、勘察设计咨询、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起草有关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拟订规划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指导实施。

(三)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设计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的编报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四)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浙江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的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

(五)指导监督全市建筑业活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的咨询管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建筑市场,指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负责住宅装修、白蚁防治管理。

(十)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建设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测绘资质和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本市测绘成果资料管理。

(十三)承办市 *** 交办的其它事项。

建设局属于什么单位

行政单位、 *** 部门

城建局的全称是什么?_?

城建局,顾名思义,就是城市建设的一个单位了,城建局怎么能是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这是住建局或建设局,我们就是这样一个单位,叫着城建工程管理局,主要负责市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

房产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

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写工作总结真的很难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房产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产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1

回顾过去几个月的工作经历,作为企业的每一位员工,我们深深感受到企业蓬勃发展的热度和人民艰苦奋斗的精神。以下是我的工作总结:

我是销售部的一名普通员工。当我第一次到达酒店时,我的同志对房地产方面的知识不是很精通,对于新环境、新事物比较陌生。在公司领导的帮助下,我很快了解到公司的性质及其房地产市场。作为销售部中的一员,该同志深深觉到自己身肩重任。

作为企业的门面,企业的窗口,自己的一言一行也同时代表了一个企业的形象。所以更要提高自身的素质,高标准的要求自己。在高素质的基础上更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此外,还要广泛了解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动态,走在市场的前沿。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练,我已成为一名合格的销售人员,并且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房地产市场的起伏动荡,公司于某年与某公司进行合资,共同完成销售工作。在这段时间,我积极配合一公司的员工,以销售为目的,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完成经营价格的制定,在春节前策划完成了广告宣传,为三月份的销售高潮奠定了基础。最后以个月完成合同额万元的好成绩而告终。经过这次企业的洗礼,我从中得到了不少专业知识,使自己各方面都所有提高。

房产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2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为了落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同时,起草了《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进行讨论。

二是对我市普通住宅区的管理现状、经营状况和维修服务等进行了调研。调研后起草了《关于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的调查报告》,根据普通住宅区的实行情况,制定《住宅小区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三是会同小区办全力做好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对530个物业管理企业的排查工作和700个住宅小区的拉网式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了整改档案,待整改后逐一消号。

(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1、租金征收工作。截止5月底,共完成租金征收1373万元,其中:直管住宅实收1086万元;机关团体用房租金实收166.6万元;主辅分离房产租金实收108万元;自行接收房产租金实收53.4万元。

2、公房出售工作。截止5月底,共出售公有住宅27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6086.6万元。其中:出售直管房产16.2万平方米,归集购房款3662.8万元;出售主辅分离房产7.3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1608.7万元;出售自行接收房产3.5万平方米,归集售房款798.1万元。

3、房屋修缮工作。一是20xx年2月份组织召开房屋修缮工作会议,明确20xx年修缮工作的任务,即:一个确保、二个重点、三个计划、四个率、五个提高。二是制定《20xx年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及给排水管材招标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屋面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等大宗材料招标。

4、房产经营委托管理工作。年初,我处会同法规处及局法律顾问共同修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从而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委托经营体制,并在今年的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与各受托管理单位签署了新合同。

(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汛期前,做好了危险房屋的“三落实”工作。通过排查目前全市共有危险房屋387栋,建筑面积53,949平方米,1688户;二是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制度,制定汛期房屋防雨抢险工作方案并下发各区;三是组建好了防汛队伍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四)楼道整治工作

一是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平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完善楼道粉饰、设施功能试点工作意见。试点工程已于4月下旬全部完成。并按照行湘书记的指示,于4月30日上午在和平区召开了楼道整治工作现场会。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住宅楼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楼道粉饰、设施功能完善技术质量标准实施意见》下发各区。同时加强工作调度,市一级办公室抽调21名干部,分7组与各区进行了对接。市楼道整治办公室印制《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整治指导手册》700余册,下发各相关单位。

三是楼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启动实施,目前楼道整治工作全市开工量达到已近95%。已竣工4370栋、建筑面积1918.39万平方米,竣工量达60%。

四是为确保楼道整治工作的整治成果,市楼道整治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及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楼道整治工程验收合格后,各区楼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程及时移交给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社区委员会优势,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真正实现“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的良性互动,为巩固楼道整治成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景观街路、重点广场周边建筑物立面粉饰工作

一是组织专业人员,依据近年来我市粉饰工程的调查结果,对粉饰工程建筑面积造价进行了测算;二是组织人力对全市拟进行立面粉饰的17条景观街路进行逐段、逐栋排查;三是由规划部门提出了沈阳市主要街路建筑色彩规划条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提出了青年大街、东陵路等路段的初步设计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物业管理方面工作

1、出台《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

6月底《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讨论稿)可报市人大,力争在9月份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为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2、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二是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对不按《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建立整改档案的同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

四是继续抓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与建设部联合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将专业性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引入到物业管理企业中.

3、建立新型物业管理体制

将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纳入到社区建设中来,物业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共治”。形成“业主自制管理、政府基层管理、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平台。对于暂时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普通住宅区,按照属地划分给社区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待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二)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房产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成立后,调整涉及直管房产管理的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具体实施;二是按照“以证管业”的要求,从产业管理、租赁管理、修缮管理等方面草拟、修订工作流程;三是房屋修缮管理工作。第一,指导各单位做好直管公房修缮工作,抄来抄去抄自;第二继续实行大宗修饰那材料招标工作;第三,加强修缮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和修缮方案指导监督工作;第四,加强对房屋维修计划的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房屋的维修中。

房产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3

今年上半年,我部房产维保工作的重点仍为配合新商铺的招商工作,推动现有租户租金的收缴,积极的解决租户所提问题,消除同商户间的矛盾,力争将诉讼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编制《鼓楼商业街试点运营管理方案》并在办班子会通过,目前处于实施阶段。完成了鼓楼各地块公共场所及商铺房屋设施的提升改造、维保,新租商户装修验收,以及招租配合等工作。

一、维修工作

上半年度维修工作重点仍在鼓楼商业街,主要完成了A地块24号院空调风机维修。A地块供热管网现状调查并上报维修请示,B地块15#、17#、19#楼外檐维修、智能电表升级改造、C地块10#楼排水系统的排查和疏通;马场道211号新城建大厦门厅屋顶渗漏维修;河东区秀丽园物业楼维修情况调查并上报维修请示、碧华里27#、28#楼外檐、防水调查并上报维修请示。

二、消防检查工作

1、组织工程部、监理、物业以及消防维保单位对鼓楼商业街开展了第一、二季度消防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消防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

2、协助B19#楼、C地块10#楼商户办理二次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3、联系南开消防支队,对15#楼消防改造进行现场查看并拟定改造方案。

三、其他协调及管理工作

1、组织实施了B地块15#楼电梯的维修和启用;

2、组织实施了C地块10#楼燃气接入和供气工程并移交商户;

3、组织签署了14、15年度鼓楼维保监理合同;

4、完成20xx年度鼓楼停车场维保合同的支付;

5、编制20xx年度房产供热开通计划。

四、下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动《鼓楼商业街试点运营管理方案》的'实施;

2、督促商户按照规定完成消防备案并提请装修竣工验收;

3、跟踪鼓楼、碧华里、秀丽园物业楼维修预算的审批;

4、组织签署鼓楼消防维保协议,开展消防检查。

房产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4

一、上半年工作形势

截止6月30日,窗口共受理办件3571件,办结4459件,办结率为92.78%,接受广大办事群众咨询万余次,窗口服务质量零投诉,各部门业务开展顺利,经济收入都已完成目标过半任务,窗口收取各项规费总计2897284.50元。

二、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房产窗口是房产局的“前沿阵地”,代表房产局行使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责,窗口服务质量关系到房产局的整体形象,局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建设,经常深入到窗口第一线,全面了解工作情况,掌握信息动态,关心和指导窗口的各项工作,明确窗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得力措施把窗口建设成为群众好办事、快办事、能办事、办成事的服务平台。

三、加强窗口效能建设

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窗口认真落实房产局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中心管理规定,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协调运转、高速传递的标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实施流程再造,按照能减则减、能降则降的要求,切实做到可以减的环节务必减下来,可以降的门槛确保降下去,对于提交要件齐全、条件具备的服务对象,保证在窗口办结;对于不能现场办结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类项目,遵循办理时限“能提必提”的原则,结合现有实际,对原有承诺办理时限进行最大化压缩,最大限度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

四、认真分析问题查摆自身不足

房产窗口工作虽已进入规范化、正常化运行,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的问题。窗口根据自身工作,认真分析问题查摆自身不足,努力改进。一是窗口与局各职能本门工作对接工作做得不够好,还要加强协调;二是窗口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安排好下半年工作

下半年,房产窗口紧紧围绕创优质服务窗口目标任务,着力在管理水平、效能建设、创新服务等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服务行为,树立岗位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二是要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切实履行“进一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承诺;三是要继续施行一事一记,做到从咨询受理到发证各个工作环节有日期、有记录、有签字;四是要创新效能理念,积极探索和改进服务方式,力求在发展中完善,在完善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房产窗口是房产局行使职责和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是房产局整体形象的一个缩影。窗口今后要与各股室相互通气相互把关,加强业务衔接和工作协调,积极配合办公室、财务股的相关工作,紧紧跟随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房产局大局工作,团结中心窗口全体工作人员,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争夺桂冠。

房产企业上半年工作总结5

年初到现在,房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狠抓落实,推动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力度推进棚户改造工作。今年我局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开展工作,实施了龙永路等五个项目的棚户区改造,继续推进萨尔图区铁东平房区改造,启动让胡路区富强村改造。

1、龙凤铁东棚户区拆迁改造。该项目由房产局直接负责改造工作。总占地185.85公顷,房屋拆迁面积为18.05万平方米,住户3058户、7941人,企业39家,拆迁补偿资包括土地金估算3亿元。目前,前期调查工作已经完成,拆迁主体已明确,拆迁补偿资金部分落实。市计委已完成改造项目立项审批,开发区已制定完成《拆迁改造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局已下发了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土地局已完成征收土地工作,已下发用地文件。开发区正在筹集资金,力争6月底进入实质拆迁阶段。

2、澳龙小区。该项目由龙凤区政府负责。总占地69公顷,其中16公顷已调整为龙凤区注塑城工业用地,澳龙小区实际用地53公顷,其中已建设住宅16栋7万平方米用地5公顷,建设澳龙小学用地4公顷,现土地实际存量44公顷。该区域内共有待拆除房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3万平方米,居民689户、2070人;企业10家、房屋1.7万平方米。该地块于xxxx年出让,但开发商未按期完成拆迁改造任务,市政府调整规划决定提前收回土地,市领导、局领导、龙凤区政府正积极与澳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协商。

3、龙凤区南砖厂平房区拆迁改造。该地区占地50公顷,现有各类房屋8万平方米,居民503户、2600人。目前,改造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分析和初步论证工作已经完成,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待上报有关部门立项。

4、建安和筑安集团公司平房区拆迁。该项目由房产局负责。市建安集团建设住宅2.2万平方米、261户,市筑安集团建设住宅3.5万平方米、540户,决定延续以往困难企业、困难职工棚户区改造政策给予一定补偿,目前两单位正积极推进施工。

5、让胡路铁路平房区。按照三年完成改造的计划,xxxx年计划拆迁平房383户、1.5万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4栋、610户(经济适用住房正在申请立项)。

6、继续推进萨尔图区铁东平房区改造。该项目由房产局负责。经过xxxx、xxxx年两年改造,目前仍有4万平方米有证房屋需要拆除,正积极与油田大企业进行协商,争取由其出资补偿。资金到位后实施拆迁。

7、启动让胡路区富强村改造。由让胡路区政府负责,目前由镇政府牵头进行情况调查,并就如何改造,采取何种方式改造进行调研。

同时,领导交办的让胡路西杨小区烂尾楼系统配套工程已完成施工、监利队伍招投标工作。

(二)产权产籍管理再上新台阶。我们从创建“优质服务、优良作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入手,继续在房产交易大厅推行“11275阳光政务工程”,有力推进了窗口服务质量,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理房屋产权交易业务的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受到各级领导和各媒体的赞誉。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从年初至今共提供测绘现场、评估现场、抵押现场、为大企业上门服务、为老弱病残上门服务等130多次;为了保证房屋产权档案的准确性,专门设立了档案上架质检人员,对所有即将上架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使档案上架合格率达到100%;对万宝三区九栋住宅楼的房屋产权进行了办理,得到了住户的一致赞扬;召开历史疑难问题专门会议4次,办理疑难问题房产42件。

同时,继xxxx年7月房产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后,大庆市房产地理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的规划、设计等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获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先进单位。

目前,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已经初步形成了完善的房地产权属及市场管理体系,各项服务不断进步。截至到5月31日,实现交易总量86.3万平方米,8829件,交易额达到13.7亿元;办理房产抵押3059件,44.844万平方米,抵押额5.02亿元。实现契税收缴3365.42万元,其中契税2743.17万元,交易服务费622.25万元。档案所收缴档案出证费83925元。

(三)认真开展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今年我们加大了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工作,3月31日召开了全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会议,传达了市房产局《关于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王显义副秘书长通报了房地产市场检查情况。按照市政府开展整顿规范年活动的精神,我局参加了4月初和5月中旬两次建筑市场检查活动,检查了28家企业、29个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销)售情况,同时我们积极开展工作由王显义副秘书长和刘羽副局长带队,组织了专项检查活动,检查了17家开发企业、18个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销)售情况。xxxx年5月31日,召开了五湖地区5家开发企业专项会议,宣传法律法规并提出具体要求。另外,我们开展了经常性的巡查工作,全面检查了全市40余处商品房开发现场和售楼处,查出有2家开发企业有违法预售商品房的行为,给予责令整改。我们还加大检查拆迁市场力度,查处1家企业存在违法拆迁的行为,要求其立即整改,现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开发建设了“大庆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该系统已于5月初正式运行,新办商品房预售项目将全部纳入联机备案系统。目前正督促、指导开发企业及时在网上签订合同及进一步完善联机备案系统建设。

截止到目前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开发项目16个,共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19个。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住宅10320套。通过年检房地产估价机构12家。经纪机构78家。

(四)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入,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上半年共办理房改房办证审核1000件;清理、装订、归档职工住房档案4200份,争取尽快完成房改房办证核准收尾工作;已经审核“新人”货币化补贴597人,已将资金1062.36万元发放到职工手中。全年共为职工查档、办理货币化购房免税证明14件;完成龙凤区职工补贴审核共160人,补差审核470人,“新人”货币化审核177人,共为职工发放资金1243.53万元;完善了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程序,变过去由补贴领取人亲自到现场签字领取现金支票的发放方式,过渡到由单位集中报件,科室审核,审核报件内部传递,通过对每个领取人建立银行卡,科室集中通过银行把补贴款打入银行卡的方式,方便快捷地按财务程序把补贴资金发放到职工手中,共完成住房职工货币化核准共1442人,资金3752.97万元,其中住房货币化补贴797人,资金2709.75万元;货币补差645人,资金1043.22万元。共发放资金2639.1万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制定了《大庆市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庆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在完善政策的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困难企事业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我市今年已立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面积共9.27万平方米,可解决1221户居民的住房问题。我们还充分发挥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调控功能,从利民苑二期工程中调剂出部分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市区范围内市属、区属下岗、失业职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过市区两级房管部门严格的审查、公示、资格认定后,完成了804户申报家庭的现场抽签工作,804户房屋已顺利出售,目前正办理购房手续。在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实施廉价房安置政策,将市委党校旧平房区改造、萨区勤奋地区拆迁过程中98户无房、下岗、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顺利安置。

(五)城市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上半年共发放拆迁许可证4个,涉及拆迁总面积5.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200余户,涉及人口600余人。其中:已拆迁完毕经五街通商路改造项目,拆迁面积1239.4平方米,正在实施开发区八连108队改造项目,拆迁面积10000平方米,中兴北园改造项目,拆迁面积7000平方米,阳光佳苑(二期)改造项目,拆迁面积25000平方米。xxxx年金霖家具广场拆迁项目遗留6户被拆迁人房屋没有实施拆迁,已申请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强制拆迁。xxxx年红旗地区拆迁改造项目遗留7户被拆迁人房屋没有实施拆迁,其中有1户被拆迁房屋已下发裁决书,近期将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余正在积极协调中。我们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高度重视拆迁信访工作。1-6月份共接到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信访案件5起,案件回复已报送省建设厅信访办,5起信访案件已全部结案。市信访办交办信访案件2起,已按时全部结案。我们还对全市9家拆迁单位进行了年检审核,有一家未参加年审,资质已作废。其余年检资料已报送省建设厅,正在年检审核中。

(六)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确认全面展开。石油管理局历史遗留房屋确权工作全面收尾,我们对已公告的一万九千余幢、建筑面积近1200万平方米历史遗留房屋进行档案资料移交并履行登记发证手续,对石油管理局昆仑集团、精细化工厂、甲醇厂等单位申报确权的房屋出具消防等审批手续,完善档案资料,使得确权工作在石油管理局进入全面收尾阶段。上市企业历史遗留房屋确权全面展开,我们主动与管理局、油田公司等单位多方沟通协调,专门拟定了《关于开展大庆地区中直上市企业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确权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一是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申报确权的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采油工程研究院、地质录井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等四家单位的332幢、建筑面积441818.76平方米的历史遗留房屋通过审批并已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油田公司历史遗留房屋确权首批资金(约2亿元人民币)已经到位,将用于我市城市建设;三是已完成油田公司第二批四家二级单位(采油五厂、采油七厂、测试技术服务分公司、试油试采分公司)932幢、691018.34平方米的历史遗留房屋现场勘查和资料初审工作,正在核实土地界限并准备上报审批;四是已开始对油田公司第三批四家二级单位(采油二厂、井下作业分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储运销售分公司)约1700幢房屋进行确权资料审核和现场勘查;五是对油田公司第四批审报确权的七家二级单位申报确权的房屋开始了规划定位和房产测绘。现在,油田公司其他各单位和大庆石化公司等中直单位也正积极开展确权准备工作,即将进行现场勘查阶段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成立重点区块改造专门责任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沟通,避免遇事相互推诿,缩短项目办理时间。深入研究探索拓展融资渠道,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吸引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参与改造,突破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不足的瓶颈。

(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活跃二、三级房产交易市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精神,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房地产预(销)售市场和房屋拆迁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同时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房地产企业机构的守法意识和广大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房产交易大厅的管理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成对房产交易大厅改造工作,配备监控系统和指纹识别系统。

(三)认真落实货币化政策,建立和完善房屋住房保障体系。按计划完成职工货币化补贴、补差以及“新人”货币化审核发放工作,做好房改房办证审核及后期档案管理,全面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扩大受益面。将住房保障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运行机制。

(四)严格依法拆迁,做好xxxx年全市各项重点工程前期拆迁工作,特别是飞机场建设项目和龙凤铁东平房区旧城改造,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力争减少拆迁上访案件,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不断完成拆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加强拆迁政策指导。

(五)继续推进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确认工作。做好石油管理局历史遗留房屋确权收尾工作,保证上市企业历史遗留房屋权属确认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管理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其主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个形式的所有制是经过一系列社会变革逐步形成的。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在石家庄市西柏坡制定并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明确提出“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大纲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统一平均分配。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以及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接管和没收的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国民党反动政府、战犯、汉奸和反革命分子的土地为国家所有。此后又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将资本主义工商业、私营房地产公司和私有房地产业主拥有的城市地产转为国家所有。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此外,国家还通过建设征用土地的办法,将一部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

我国的集体土地是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等运动逐步完成的。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经过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起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完成后,为防止重新产生两极分化,中国共产党又适时地引导农民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农业合作化的胜利完成,标志着农村土地已从个体农民所有转变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征用和划拨土地的工作日益提到日程。石家庄市从1949~1979年30年内,土地的征、拨工作基本上是由民政部门负责。1979~1984年是由市建委负责。1984~1986年,由城建和农业部门按城市、乡村切块分管。土地由部门分口管理的办法延续了几十年,对石家庄市的各项建设事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这种分部门的土地管理模式也有一定的弊端,而且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随着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专门成立了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土地管理局,是统管全国土地管理的部门,而其他部门管理土地的机构一律撤销。随之,石家庄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国一样,都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土地管理机构,行使人民政府授予的负责辖区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石家庄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于1987年3月,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在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分散管理难以取得的成绩。

2009年,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9〕4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石政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设立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目前,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已经成立了齐备的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承担了以下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各县(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审核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市耕地保护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并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的监督管理。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方案的审核工作。

(8)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规定权限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工作,协助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国家和省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11)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参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参与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组织开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市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应急保障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市场、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与利用;组织实施地图管理和测绘科技创新工作。

(15)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设以下土地管理处室:

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拟订有关政策;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执法案卷评查、政策咨询以及错案、执法过错追究。

规划处。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组织编制全市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拟订土地供应政策;审核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等专项规划;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科技工作。

耕地保护处。拟订全市基本农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农用地转用等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土地开发、复垦工作;组织耕地开发的立项、检查、验收;实施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拟订补充耕地方案,审核农用地转用方案、征地方案及调整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意见,并组织实施。

地籍管理处。负责全市地籍管理工作;拟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处。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收回等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制定、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市本级的土地资产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置换工作;管理土地有形市场,对土地市场进行调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发布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及地价信息;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修订和评测;规范管理土地评估市场;负责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执法监察处(信访办公室)。负责对执行国家土地、矿产、测绘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国土资源、测绘执法监督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查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土地登记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区域系统内国土资源管理违法行为,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监督检查。

测绘管理处。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应急保障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测绘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市场、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社会化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石家庄测绘;负责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与利用;监督测绘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全市测量标志;组织实施地图管理和测绘科技创新工作。

通过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各部门的不断努力,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以下主要工作成绩:

一是通过土地的计划管理,基本上刹住了乱占滥用土地的歪风,抑制了耕地锐减的势头;二是认真清理了非农业占地,并对查出的非法占地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理;三是进行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通过调查查清了石家庄市的各类土地面积、分布及权属状况,摸清了土地的底数;四是进行了城镇国有土地的申报工作,澄清了使用单位的土地状况;五是完成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关系,对各部门的用地在时间上、空间上以及用地规模上作了较好的配置;六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健康发展的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石家庄市的地价管理体系,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基准地价更新的规定,结合石家庄市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情况,对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并经政府批准;七是大力开发利用荒地、荒滩、荒坡,增加了耕地、林地、园地面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石家庄市人多耕地少的矛盾;八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都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各乡、村制定了乡规民约。

通知|新资质标准出台,资质改革将设1年过渡期

新资质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出台新测绘资质管理调研的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修订工作。

改革将做好新旧政策过渡衔接,设置1年的新旧资质过渡期,并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的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减轻企业换证负担,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大类,每大类下设若干类别和等级,共计593项,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路、铁路、民航、水运、水利、通信等领域。目前,共有建设工程企业13.6万家,从业人员6000余万人。

11月11日,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从六个方面落实上述要求测绘资质管理调研

1、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将现有593项资质类别、等级压减至245项,压减幅度为59%。

2、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精简审批条件,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要求。

3、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

4、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6、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制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指标说明,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资质审批人员的培训。同时,对地方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一、住建部:《改革方案》六方面举措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

11月11日,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从六个方面落实上述要求:

1、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将现有593项资质类别、等级压减至245项,压减幅度为59%。

2、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精简审批条件,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要求。

3、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

4、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6、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制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指标说明,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地方资质审批人员的培训。同时,对地方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抽查,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二、住建部:改革力度大 协同性好 企业获得感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1、是改革力度更大。将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压减至245项,幅度达到59%,远远超过了最初确定的压缩1/3的目标。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改革后10类施工特级资质,包括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个类别,整合为综合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拓宽了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横向全部打通。

2、是协同性更好。统筹考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4类资质的具体情况,制定改革措施,既兼顾了4类资质的各自特点,又统筹谋划,在资质名称、类别、等级等方面力求统一。下一步,将整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的管理规定,并在修订资质标准时做好相互衔接。

3、是企业获得感更强。大幅精简审批条件,适当放宽有关指标的要求。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更有利于企业便利化申报,为企业提供方便。将所有的资质等级原则上都压减为甲乙两级,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的范围,对中小企业是非常大的利好,有利于企业孵化和成长。

三、住建部:一手抓简政放权 一手抓事中事后监管

此次改革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简政放权,大幅压减企业类别和等级测绘资质管理调研;一手抓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大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特别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有五项举措:

1、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对经核查认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要撤回其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证书。

2、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3、是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落实,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是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在资质升级、业务承揽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5、是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明确注册人员在建设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建立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职业资格人员必须与岗位挂钩,要终身问责,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四、测绘资质改革有四大举措

自然资源部从组建伊始就对深化测绘领域改革提出要求、进行部署,多次研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形成了测绘资质改革的方案,方案主要解决测绘资质的类别等级过多过细、部分条件设置与新的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等三方面问题。主要有四方面举措:

1、压减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我们将测绘资质由4个等级压减为2个等级。类别由55项压减到10项。改革之后,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到20项,压减幅度达到85.5%。

2、下放甲级资质审批权限。除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资质保留在自然资源部审批外,其余的9项甲级资质审批权限由自然资源部下放到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3、合理降低准入门槛。突出测绘资质的专业属性,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降低非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常用贵重装备的考核要求。

4、压减审批时限和材料。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压减6项证明材料,继续实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测绘资质的电子证书。为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给予市场主体一年的过渡期,在人员认定方面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和尽快落地见效。

五、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直接干预

在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前的市场实际情况,按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激发市场活力。

1、是有利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改革方案将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到20项,大幅减少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具体经济活动的干预,测绘单位不需要因为提升资质等级、变更专业范围一次次申请。

2、是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改革方案突出测绘资质的专业性,取消了没有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取消对单位办公场所、无人机操控技术人员等考核条件,降低非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常用贵重设备的考核要求。这些举措一方面减轻测绘单位市场准入的负担,另一方面催生新的市场主体,增加就业。

3、是有利于优化服务。改革方案明确下放除电子导航地图制作以外的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更便利申请单位就近办理甲级资质申请,更有利于地方自然资源部属地化管理和服务甲级测绘单位,大幅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实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电子证书,让数据“多跑路”、申请单位“少跑腿”,打破测绘单位办事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大幅度降低办事成本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促进测绘行业健康发展

改革方案坚持简政不简责,放权不放任,通过明确监督检查措施,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明确规定“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对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提出要求;明确强化测绘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保障随机抽查结果得到有效运用;明确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监管职责等改革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改革方案明确了下放大部分甲级资质的审批权限,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属地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主动性,提高监管效能。另一方面,将自然资源部从以往的行政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更好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测绘行业信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测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信息

姓名测绘资质管理调研:张来凤

职务测绘资质管理调研: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测绘资质管理调研:主持局全面工作

姓名测绘资质管理调研:刘刚

职务:党组成员、调研员

分工:负责市城市大建设办公室相关工作

姓名:刘贤斌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利用科、地籍测绘科、地价管理所、各分局。联系怀远县。

姓名:朱宁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办公室、审批科、政治处、机关党委(含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信息中心。联系固镇县。

姓名:邹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耕保科、法规监察科、财务科、监察支队、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征地管理处。联系五河县。

姓名:王五洲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工:分管监察室;协管法规监察科、财务科。联系淮上区、经开区。

姓名:王婉茹

职务:总工程师

分工:分管规划科、矿产资源开发与储量科、地质环境与地质勘查科、地环监测站。联系龙子湖区、高新区。

姓名:方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分工:协助负责公文办理、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科技交流等工作、协管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蚌山区、禹会区。

内设机构办公室 ( 组织人事科 )

1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测绘资质管理调研,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档案、保密、保卫、接待等事务;负责信息综合、科技交流、新闻宣传。

2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组织指导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 .负责蚌埠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协调工作。

执法监察科 ( 政策法规科 )

1 .负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规范以及文件拟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系统法规业务培训工作。

2 .负责对执行国家土地、矿产和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理、土地使用权交易和执行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规划科

组织编制和实施蚌埠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市 ( 镇 ) 总体规划、乡 ( 镇 ) 、村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乡 ( 镇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耕地保护科

负责蚌埠市城乡土地征用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工作;拟定、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政策;指导农地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并实施监督检查。

地籍管理科

统一管理蚌埠市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管理并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土地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办法细则;负责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市区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测绘管理科

负责蚌埠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管理和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地图市场;协助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等事务;编制年度各项事业费、专项经费预决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承担国 家、省和市财政拨款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 业,陛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收储的融资和使用、土地收益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并负责综合统计。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 ( 招标、拍卖、挂牌 ) 、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 储备管理办法;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报批管理;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 ( 镇 ) 、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地价备案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科

1 .负责蚌埠市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年检和采矿权出让的审批登记工作;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 ( 投 ) 标、拍卖工作;依法组织征收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承办确认采矿权评估的结果和认定小型以下矿山企业的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单位资质的具体业务。

2 .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陛评估结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工作。

3 .组织拟定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办法、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与分析;组织建立健全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专家系统;监督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确认的业务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安排地质勘查专项基金;负责探矿权的初审;对全市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市地质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维护地质勘查秩序。

派出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龙子湖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蚌山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禹会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淮上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开发区分局

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燕山中心所

秦集中心所

小蚌埠国土所

李楼国土所

长淮国土所

吴小街国土所

梅桥国土所

曹老集国土所

直属单位

蚌埠市土地储备中心

蚌埠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蚌埠市土地开发复垦中心

蚌埠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蚌埠市土地估价所

办公地址

地址:蚌埠市交通路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