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测绘管理办法(2013)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本市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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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测绘活动主要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以及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第三条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人民 *** 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测绘事业发展。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测绘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根据测绘事业发展要求,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补充制定地方测绘技术规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第八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分别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和城市地面沉降监测水准网;

(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四)建设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

(五)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六)地下管线的普查、整理测量;

(七)编制本行政区域地图(集、册);

(八)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更新:

(一)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控制网每3年为一个维护、监测周期;

(二)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周期不超过2年;

(三)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四)市、县(市)行政区划图及其普通地图集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下管线普查、整理测量等测绘工作,建立并维护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

在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整理测量时,市人民 *** 有关部门以及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地下管线原始资料提供、实地调查、测绘成果核实等协助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市人民 *** 有关部门、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沟通和联系,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换等工作。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申办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依法实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测绘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测绘项目以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测绘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依法不适宜实行招标投标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测绘单位实施。第十四条 下列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测绘监理:

(一)财政资金投资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二)市级以上的重点工程中的测绘项目;

(三)水下、地下隐蔽性大,专业性强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四)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其他测绘项目。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测绘监理单位对其监理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具有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的测绘单位不得对本单位承包的测绘项目进行监理。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

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南,伏牛山东麓平原和淮北平原交错地带,地理坐标为北纬33°24′~33°59′,东经113°27′~114°16′。1948年设立县级市,1986年升格为省辖市,2003年被列入中原城市群;辖临颍、舞阳两县,以及源汇、郾城、召陵3个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全境东西长76公里,南北宽64公里,总面积2692平方公里,总人口257万人。

李新桢 党组书记、局长

吕鸣艺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林文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梅迅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幸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秋锁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高彦伟 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新桢简介:河南叶县人,1962年8月出生,汉族, *** 党员,大学学历。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入党。1978年3月~1979年8月,在叶县廉村乡当知青;1979年8月~1982年9月,在武汉冶金医专医疗系学习;1982年9月~1988年1月,任冶金部河南地质勘探公司二队职工医院医生、副院长;1988年1月~1989年3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经贸委科员;1989年3月~1992年1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局科员;1992年1月~1994年6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兴路办事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党委秘书;1994年6月~1995年5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局副局长;1995年5月~1997年12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监察员;1997年12月~1998年7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办事处党委书记;1998年7月~2000年6月,任平顶山市新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00年6月~2001年8月,任平顶山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2001年8月~2002年4月,任平顶山市地质矿产局党组成员;2002年4月~2007年3月,任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3月~2009年9月,任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9月至今,任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财务统计科、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监察科、矿产资源与规划管理科、用地审批与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与测绘管理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等9个科(室),设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所、国有土地管理所、土地勘察测绘队、土地评估所、城市地理信息中心7个直属事业单位,市区设郾城、源汇、召陵、经济开发区4个分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土地总面积26.92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9.11万公顷,园地面积0.06万公顷,林地面积0.86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4.61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95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23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0.1万公顷。19.11万公顷耕地中,基本农田15.91万公顷,保护率83.3%,人均耕地1.1亩。

【矿产资源】漯河市已探明的矿产资源为岩盐,主要分布在舞阳县境内,面积80平方公里,总储量为400亿吨,居全国第二位。

【规划计划】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漯河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为184公顷,其中,耕地127公顷。全市共报批土地134.3716公顷,其中,耕地126.7695公顷,没有超计划批地。全市上报省 *** 批准和市 *** 批准的建设用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全面完成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 *** 6月批准了全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月,县、乡级规划成果全部上报市局备案。

【耕地保护】2010年初,省 *** 与市 *** 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有量指标不低于18.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91万公顷。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10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为19.11万公顷,高于省 *** 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91万公顷,完成了省 *** 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2010年,全市共完成2009年新增费项目2个,整理土地2.35万亩,新增耕地754.35亩;新申报2010年新增费项目2个,整理后可新增耕地947.7亩。竣工验收了郾城区李集乡、召陵区邓襄镇等6个土地整理项目,以及4个2007年度、2个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费项目。

2010年,全市通过各级财政自筹资金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7个,新增耕地面积224.31公顷,均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核查确认。全市共立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11批,新增耕地5740.8亩。全年报批用地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补充耕地361.6公顷,其中,自行补充耕地224.3公顷,易地补充耕地137.3公顷,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部署,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市 *** 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市 *** 办公室印发了《漯河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临颍县、经济开发区确定为河南省创建活动试点单位。成立了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逐宗摸清了2009年底前批而未供土地底子,并列出推进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月通报制度。全年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579亩,区位调整613.3亩,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解决了一些急需用地项目的用地难题。加强合同监管。每宗合同签订时,在出让合同违约责任中,约定交款具体时间、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对没有按期缴纳土地价款的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下达限期催缴书,逾期不缴的,送交漯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注销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由 *** 收回重新处置。全年没有出现一例违约不缴土地出让金情况。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市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已供土地建立台账,逐步实行“挂牌施工”现场公示制度,方便社会监督。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2010年,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各县(区) *** ,确定全市重点项目51个,实行分包领导责任制、内部联审联批制;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双保”行动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同项目用地单位联系,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及时预审,及时组织材料进行报批,对报批后的土地及时供地,保证项目单位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确保了全市51个项目及时落地,没有一个重点项目因用地问题而影响开工建设。完成了石武高铁客运专线、漯阜铁路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和黄河路东段开发建设任务。

【土地综合整治】2010年,市委、市 *** 出台了《 *** 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 ***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漯发〔2010〕12号)、《市委办公室市 ***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漯办〔2010〕58号)。土地综合整治之一批经省批准的11个试点村全部启动,截至2010年底,完成旧村拆迁924.8亩,已复垦590亩;新村建设完成354亩。上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5个,面积3469亩;已挂钩2批次,面积964亩。

【保障农民权益】及时修订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漯河市人民 *** 及时调整了2002年出台的《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漯政〔2002〕35号),并以漯政〔2009〕85号文发布实施。调整后,附着物补偿标准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对年产值标准进行了调整,年产值从每年960元提高到2000元,增长1倍多,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2010年,漯河市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地计划面积346.5亩,年底已供应保障房用地面积301.2亩,完成率87%。 *** 稳定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了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建立起“领导抓、抓领导”的 *** 稳定机制和工作长效机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2起,“12336”举报40起,上三级交办13起,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土地市场建设】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等有关规定,全年出让土地68宗,199万平方米,出让总价款8.3亿元。与2010年相比,总价款增长19%。建立岗位、联动征收等制度,全年收缴国有土地年租金152万元。

【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各县(区)第二次调查成果(农村部分)已于2010年9月顺利并入国家库,城镇部分通过省级预检。市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覆盖全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资料。加强日常登记发证。共办理国有土地登记2616宗,其中,他项权利登记9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2521宗。积极开展集体土地登记工作。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除个别行政村有所有权纠纷以外,基本完成全市1245个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发了1884本集体土地所有证,实现了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市 *** 印发了《漯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各县(区)现基本完成了漯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后,各县(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铺开。测绘管理逐步规范。成立了机构,完成了12家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开展了国家版图意识和地图市场专项检查。积极服务重点项目用地测绘工作,确保了西客站、移民安置点、漯阜铁路拓宽等重点项目的测量工作圆满完成。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建设用地监管系统运行环境搭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正式运行。完成了市局政务管理系统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建成启用。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全年共投资300余万元,新建乡所11个,为市区22个乡所配备巡查专用车,配备了51台电脑,政务信息 *** 覆盖各乡所。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每月对乡所进行一次不定期抽查暗访,并进行通报。全市51个乡镇国土资源所,41个达到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优秀或达标标准,达标率80%。

【矿产资源管理】《漯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于2010年12月22日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勘察和采矿许可证持证率100%,辖区内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达到100%。按时准确出具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初审意见。建立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台账,足额按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地质灾害防治】制定下发了《漯河市2010年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市局要求,各县(区)分局也制订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了组织体系健全,应急指挥联络畅通。各县(区)分局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排查,并于9月7日根据河南省地质灾害预警中心雨情通报启动预警机制,对舞阳县保和等乡(镇)发布了灾害预警,并在电视台滚动播出。组织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市局组织有关专家于12月16日进行了初审。没有出现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人事与干部队伍建设】2010年2月,漯河市人民 *** 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漯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局行政机构改革完成。漯河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于11月底上报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意见,12月漯河市人事局给予批复。认真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年初制订的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000余人次;观看各类讲座8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65人次;邀请省国土资源厅主要业务处室领导就土地新政举办全系统业务培训班,为有效推广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辅导与工作指导。

【执法监察】2010年,开展了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市拆除复耕违法用地354.3亩,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行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从10.1%下降为6.7%,低于省定10%的目标。本年度立案查处违法用地56宗,面积27.36公顷(耕地27.16公顷),结案56宗,结案率100%。其中,历年隐漏案件立案28宗,面积19.84公顷(耕地19.84公顷);本年新发生案件立案28宗,面积7.52公顷(耕地7.32公顷)。动态巡查制止25宗。与2009年相比,立案查处宗数、面积分别下降69%、40%。全市全年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从重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按照15号令和漯河市纪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的《漯河市乡、村两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乡(镇)、村,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前4个月新发生违法占地较多的两县 *** 发送了“警示告知函”,对两县的县局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2名所长分别给予撤职和警告处分。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得到落实,加强了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2010年,全市有协管员1245人。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党组重视,机构健全,方案科学,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紧紧围绕权力运行,抓住“排查、化解、防控”3个环节,深化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全局共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3110个,制定防范措施3232条;部门及科室廉政风险点635个,制定防范措施673条,分别涉及监督权、执法权、管理权、领导权、人事权和财务权6大类,初步建立了一套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工作机制。11月19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漯河市召开,经验在全省推广,其做法作为全省唯一的地市被中纪委网站转载。

(刘云召)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介于东经111°8′~112°59′,北纬33°35′~35°05′之间,北依黄河,南邻秦岭,地理位置险要,自古以来乃兵家必争之地。洛阳市东与郑州市接壤,西与三门峡市为邻,南连平顶山、南阳二市,北与焦作市相接,总面积15208平方公里。辖九县(市)六区,人口654.4万人。洛阳是我国著名新兴工业城市,又是享誉海内外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的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称。洛阳地处秦岭山脉东段,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南部山区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脉,更高山峰为栾川县鸡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更低点为偃师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区相对高差为2094.5米。洛阳市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积为黄河水系,洛河、伊河为主干河流。二者在偃师境内交汇后称为伊洛河,汇入黄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东汇入长江。

赵建国 党组书记、局长

赵力争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耀虎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高士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卫平 副局长(市政协副主席)

李登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级)

王跃欣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赵建国简介:汉族,山西省左权县人,本科学历,中国 *** 党员。1972年入伍,在部队历任排长、作战参谋、作训科长,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阳区常委、武装部部长;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区委常委、副书记;1997年,任山阳区委常委、区长;2001年,任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3月至今,任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2004年,根据 *** 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 *** 《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 *** 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4]14号),撤销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成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市地质矿产局,其职能并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为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市 *** 工作部门。2010底,全局实有在职人员266人,退休人员41人,其中,局机关编制55人,实有6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调控和监测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财务科、总师室、法规监察科、 *** 科(首问服务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规划科、测绘管理科(洛阳市测绘局)、矿产开发科、地质勘查科、资源与环境科15个职能科室。市局下辖13个二级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7个,分别为监察支队、涧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龙门分局、伊洛产业聚集区国土资源分局,编制人数共72名,实有11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洛阳市土地登记评估中心、洛阳市矿业发展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共84人,实有91人。

【土地资源】洛阳市土地总面积15235.8平方公里。东部陵谷川地区位于洛阳市东北部,主要包括洛阳市4个城市区,洛龙区的7个乡镇,吉利区及偃师市的15个乡镇,孟津县的6个乡镇,新安县的1个镇。总土地面积19.0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48%。该地区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区,土壤较肥沃,以褐土、潮土为主。地下水位较浅,农田水利设施好。光照热量条件较差。由于耕作条件好,农业生产历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阳市粮食、蔬菜高产区。有发达的交通条件,工业基础雄厚,乡镇企业、集市贸易有一定规模,非农业人口集中,工副业比较发达。

北中部丘陵区位于洛阳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阳、伊川、嵩县、汝阳和偃师的67个乡镇,土地面积52.41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41%。该区大部分地貌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浅山,地势起伏,切割严重,多为黄土覆盖。土壤以褐土为主,质地黏重,有机质含量小,肥力差。农业是该区的主导产业。

中南部低山区包括宜阳、洛宁、嵩县、栾川、汝阳五县的23个乡镇。土地面积29.33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26%。该区大部分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区,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两大类。光照资源丰富,无霜期长,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较多,耕地资源较少,种植业发展受自然条件特别是水土条件的限制。该区以低山为主,各种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区包括洛宁、栾川、嵩县、汝阳四县的29个乡镇,土地面积51.5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3.85%。该区地处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复杂,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于地形起伏,土壤、气候、降水明显表现出地域分异和垂直分异规律,土壤根据海拔由低到高依次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已上报国务院,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等大多数部委的审查,待国务院审批。继2009年全市十个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河南省人民 *** 批准实施后,全市142个乡级规划分别通过了省、市联合组织的初审、复审,2010年5月,洛阳市人民 *** 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洛阳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送审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该矿产资源规划进行了初步审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正按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并择机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预审。

【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全市共上报国务院、省 *** 、市 *** 审批建设用地86个批次,用地总面积3140.8263公顷。其中,上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1137.4411公顷(含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上报省 *** 审批建设用地67个批次,土地面积1743.0845公顷;上报市 *** 审批农用地转用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报件一次通过率达98%。全市共经国务院、省 *** 、市 *** 批复建设用地79个批次,用地总面积2585.4138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复单独选址项目4个,土地面积7003.0666公顷;省 *** 批复建设用地60个批次,土地面积1624.8033公顷;市 *** 批复建设用地15个批次,土地面积260.3007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把基本农田落实到了地块和农户。对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占用和补划,洛阳市始终坚持“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的原则。201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7.52万公顷以上,耕地面积稳定在42.73万公顷以上。实现了先储备后使用,基本农田质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2010年,省厅下达洛阳市补充耕地883.0公顷,全年批准补充耕地项目立项27个,立项面积6634.3210公顷;验收补充耕地项目20个,验收面积3028.1059公顷,验收的20个项目均已经省厅核查确认并列入补充耕地储备库,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完成883.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指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严格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后备资源库、年度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耕地储备库,建立了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绘制了各县(市、区)补充耕地位置图。2010年,洛阳市共经国务院、省 *** 、市 *** 批准占用耕地1710.5690公顷,补充耕地1710.5691公顷,连续11年实现占补平衡有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10年,全年供应土地255宗,1613.2028公顷,土地出让收入59.4999亿元,创历史新高。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76宗,939.28公顷;商住123宗,278.2225公顷;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顷;其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他47宗,361.0978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54宗,387.6029公顷;协议出让42宗,571.0215公顷;“招拍挂”出让159宗,654.5784公顷。其中,市本级全年供应土地87宗,537.7651公顷,土地出让收入47.0438亿元。按土地使用类型划分,工业19宗,190.9341公顷;商住40宗,157.8728公顷;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顷;其他21宗,161.7145公顷。按供地方式划分,划拨29宗,190.2799公顷;协议出让13宗,91.5293公顷;“招拍挂”出让45宗,255.9559公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启动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市 *** 成立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洛阳市人民 *** 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45号),召开了国土资源节约型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国家级创建试点,河南洛阳工业园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宜阳县、孟津县为省级创建试点。加大了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力度,全年新建标准化厂房179.52万平方米。

【土地开发整理】2010年,全市范围内共实施了69个国家、省、市投资以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这些项目分布在8县1市4区,项目建设总规模22033.26公顷,总投资47632.2018万元,新增耕地面积2149.46公顷。该批项目中已有55个项目通过了竣工验收,14个项目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准备接受竣工验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财政下达洛阳市的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申报批准了13个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5319.2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87.52公顷,预算总投资12625.77万元,目前该批项目正在进行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第二次土地调查】2010年,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和变更调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自查整改及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修改上报工作;11月,完成各县(市、区)乡镇地籍调查外业调查成果预检,市区及各县城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对全市15个县(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预检,经专家组评审,全部通过省级预检。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及标准》逐条进行认真落实。截至2010年底,市本级以及各县(市)区均已经达到了省级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在土地登记发证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发证数469781本,发证率为88.3%;集体土地所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2870本,发证率为97.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累计已发证数为17813本,发证率为89.8%;宅基地累计已发证数为1363271本,发证率为92.5%。市本级年度共办理单位土地登记390宗,总面积10766023.2平方米;办理土地抵押登记276宗,抵押面积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额565018.27万元;办理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发证22525本,变更登记发证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纠纷案件3起,已调查报 *** 处理决定2起,协调处理1起; *** 市 *** 诉讼案件3起,2起胜诉,1起在开庭审理中;处理 *** 案5起,结案4起;共处理、答复市长热线、诉求热线事项32起。

【地产交易】2010年,全市进行了57宗土地的公开挂牌交易,成交53宗,总成交面积276.6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42.43亿元。土地市场竞争激烈,洛阳新区土地价格出现639万/元亩的新高,涧西区土地卖到621万/元亩,瀍河区土地卖到361万元/亩。

【矿产资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矿产4大类76种,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45种,能源矿产7种,水汽矿产2种。共发现矿床(点)1067个,其中大型矿床41个,中型矿床69个,小型矿床415个。矿产资源潜在经济总价值(不包括水汽矿产)20250亿元。在已探明矿产资源中,钼、钨、金、铝、煤、耐火粘土和白云岩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的分布以下特征:一是门类齐全、远景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积矿产为主,是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等外生矿产的重要成矿区和矿产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区是金、银和有色金属成矿集中区和资源基地。在已发现的76种矿产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冶金辅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种非金属、地下水资源等矿产。二是蕴藏丰富、储量集中。洛阳市的主要优势矿产资源储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钼矿占全省探明储量的91%,钨矿占99%,金矿占26%,银矿占24%,锌矿占18%,萤石矿占38%,耐火粘土占25%,冶金用石英岩占84%。主要矿产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著名的大型、特大型矿田和矿床,主要包括1大银矿(洛宁铁炉坪)、2大铝矿带(新安、偃师)、3大煤田(新安、偃龙和宜阳)、5大钼矿(栾川上房沟、三道庄、南泥湖、嵩县雷门沟和汝阳东沟)、7大金矿(洛宁上宫、青岗坪、嵩县祁雨沟、庙岭—牛头沟、前河、栾川潭头、康山)。三是组分复杂、一矿多用。许多矿床都含有多种有益组分,多数已达工业要求,可用为共生或伴生矿床综合利用。如金矿中伴生的银、铅、碲,铅锌矿中伴生的银、铟,钼矿中伴生的钨、铼,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铝土矿中伴生的镓、锂等。此外还有一区多矿即复式矿床现象,如铝土矿层顶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剂灰岩、高岭土、耐火粘土、铁矾土、硫铁矿和山西式铁矿等。四是交通便利、易于开发。洛阳地处陇海、焦枝两大铁路干线交会处,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同时伊、洛两大河流水量充沛,煤电资源充足,为矿山建设提供了相当优越的外部条件。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积极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规划的12个省定重点整合矿区整合工作任务。整合矿区内原有采矿权44个,整合后设采矿权12个,减少采矿权32个;整合矿区内原有探矿权16个,整合后设探矿权2个,减少探矿权14个。按照省 *** 关于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并重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阳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全市54个小煤矿由义煤集团等省重点骨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采矿权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类采矿证702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连续三年超过亿元,2010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2104.523万元。

【地质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阳市范围内共有地质勘查项目477个。其中,3个项目为国土资源部发证,其余全部为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发证。省国土资源厅在洛阳市共设立50个地质周转金计划勘查项目,投入计划勘查基金32亿元。全市共有各类探矿权人263个。在洛阳市工作的地勘单位共有56家,分别来自地矿、化工、核工业、煤田、武警黄金部队等行业部门和地矿中介机构。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场投入11814.04万元,完成技术人员投入4152个人月。具体投入勘查工作量:机械岩心钻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还完成了部分地质填图、剖面测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量及样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项目 *** 审查13个,延续项目审查92个。共完成412个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审查。

【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洛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91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488万元;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项目类2个,省财政下拨资金845万元;同时争取到一个国家级矿山环境治理类项目,中央财政下拨补助资金350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使一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得到恢复,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使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得到消除或减弱。

【测绘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共有66家,其中甲级1家,乙级15家,丙级17家,丁级33家。2010年3月15日,市 *** 制定印发了《洛阳市测绘管理办法》。制定了洛阳市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间洛阳市测绘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测量标志完好率达到90%以上。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2010年“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乡所建设】2010年,全市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统一化、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先后争取县(市、区)财政资金近3000万元,全市146个乡所有128个乡所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按照“六个必备”的要求,87%的乡所配齐了执法巡查车辆,购置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办案器材;严格落实“四本五簿八上墙”规范化建设标准,114个乡所达到了省定标准,达标率为78.1%;大力实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共有450名基层乡所工作人员参加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2010年,积极开展基层乡所“创先争优”活动,全市16个乡所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优秀乡所、24个乡所为先进乡所、69个为标准乡所,共获上级奖励资金297.615万元。

【执法监察】2010年,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对资源的保护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测图斑405个,519宗地,面积12089.91亩。其中,军用土地4宗,151.23亩;实地伪变化193宗,2684.52亩;新增建设用地322宗,9254.16亩(耕地8845.94亩)。新增建设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亩(耕地8643.21亩),违法用地33宗,276.47亩(耕地202.73亩),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95%。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罚款23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4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8.97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1.42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21.4亩。2010年11月,此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是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完善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和警察队伍合署办公、联合办案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奖惩措施,构建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010年,共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9宗,收缴罚没款1000余万元。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先后被国土资源部、洛阳市人民 *** 表彰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 *** 制度。充分发挥了群众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作用,与卫星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等共同构成发现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平台。

【年度荣誉】2010年,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获得全国“双保”先进单位;再创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洛阳市 *** 给市国土资源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周天龙)

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栾川县位于伏牛山南麓豫西山区,县城距洛阳市200公里,距省会郑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3°39′~34°11′,东经111°11′~112°01′。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209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共有人口32万人。境内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种类型。海拔千米以上的中山区面积占49.4%,千米以下的低山区面积占34.1%,河谷沟川面积占16.5%。更高点伏牛山鸡角尖海拔2212.5米,更低点伊河出境处海拔450米,相对高差1762.5米。海拔绝对高度大,为栾川地貌特征。自古有“四河三山二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

高战民 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 党组书记

郭景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苏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少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少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战民简历: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人,1963年7月出生,汉族, *** 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9月~1982年7月,在豫西农业专科学校(现河南科技大学)学习;1982年7月~1984年8月,在栾川县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1986年10月,在栾川县档案局工作;1986年10~1992年10月,在 *** 栾川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87年12月起任副科级协理员;1992年10月~1994年12月,在 *** 栾川县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信息科科长(副科级);1994年12月~1997年1月,任栾川县城建环保土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7年1月~2002年6月,任栾川县土地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6月~2007年2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2月~2008年9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9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简历: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人,1964年1月出生,汉族, *** 党员,大专学历。1981年12月,洛宁县物资局木材公司全民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会计;1987年11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副经理;1986年7月,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7月,评为助理经济师;1989年3月,任洛宁县纪委干部;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洛宁县涧口乡纪委书记;1997年3月~2002年3月,任洛宁县 *** 镇纪委书记;2002年3月~2003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03年8月~2007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副局长;2007年3月~2008年11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11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在编人员162人(财政全供51人,自收自支111人),不在编人员38人(有企业手续12人,临时工26人),退休人员13人;局领导班子指数7人,其中,2正5副(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行政办公室、通讯报道组、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国家建设用地科、重点项目办公室、集体建设用地科、地政地籍科、耕地保护规划科、法制 *** 室、法规监察科、窗口办、房产交易科、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房产管理科、危房鉴定办公室、测管科、租赁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22个科室和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4个二级机构,辖城关、栾川、赤土店、庙子、合峪、潭头、秋扒、狮子庙、三川、白土、冷水、叫河、陶湾、石庙14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栾川县土地总面积为3714004.5亩(247600.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5900亩(17060公顷),园地面积24519.30亩(1634.62公顷),林地面积3038723.55亩(202581.57公顷),草地面积126316.95亩(8421.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2949.90亩(10196.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427.20亩(1628.4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729.35亩(2515.29公顷),其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他土地53438.25亩(3562.55公顷)。其中,耕地中包含基本农田232650亩(155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100%。全县人均耕地0.8亩,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国人均1.4亩,全市人均1.02亩)。耕地中,中低产田所占比例超过80%,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

【耕地保护】2010年,栾川县共完成补充耕地项目79个,面积287公顷(4305亩),占市局下达新增耕地233.3公顷(3500亩)任务的112%。其中,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36个,面积145.4公顷(2181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个批次建设用地和乡镇6个批次建设用地的补充耕地工作,共计补充耕地59.9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060公顷。规范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栾川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面积稳定在15510公顷。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全年处置批而未用土地27.6公顷,完成征收实施并移交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44.5公顷,2010年供地率达到92%以上;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亩,完成42亩,占计划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储备】2010年,新施工两个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合峪镇的柳坪、三里桥两个行政村和秋扒乡秋扒村,已全部完工,总建设规模151.5公顷,整理后总新增耕地8.5公顷,合计总投资521万元。同时,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做好了2个老项目的工程整改完善工作(国投栾川乡土地整理项目,市投庙子乡土地整理项目)。11月17~19日,市验收组分别对合峪、栾川、秋扒三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定,三个项目财务账目清晰,内业资料整理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同时,积极选址申报2009年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三川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并上报省市入库。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度完成2009年度报件省 *** 批回3批,其中,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1个,面积约45公顷;2010年度整理上报批次5个,其中,城市批次1个,乡镇批次3个,单选批次1个,总面积约46.6公顷。其中3个批次本年度已经市 *** 审查通过,报省厅审查;另外1个批次已基本整理完毕,当年报市 *** 待审查。

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安排专职人员开展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产80万件服装厂、移动3G基站报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区医院、学校文化艺术中心用地等县重点项目供地,以及做好罗庄、西河“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等工作。对重点项目栾川县恒裕矿业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服务,6次到实地踏勘为其确定厂址,提供转用4.3公顷集体土地;栾宜软木工艺制品厂项目转用0.6公顷集体土地,已办完供地手续。协助城关镇、栾川乡、城东办等单位完成栾川一高暨朝阳村整村连片拆迁改造任务,拆迁农户420户1680人,拆迁面积16.3万平方米。参与完成栾川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清查工作,清查出涉土问题单位167个,已办理用地手续26项,项目未实施21项,属于违法用地已上报省市 *** 审批12项,已下发整改通知书87项。

【“招拍挂”土地收益】2010年,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1.5亿元,比2009年增加0.34亿元,增长率29.3%,再创历史新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1宗,其中“招拍挂”出让19宗,总面积达420.8亩,总价款1.2亿元;协议出让7宗,总面积达85.5亩,总价款2862.3万元(其中3宗为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5宗,总面积160.9亩。

【标准厂房建设】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8860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项目4个,在建项目2个,新入驻标准化厂房数5个,完成标准化厂房投资额143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地籍管理】全年共发放土地使用证283本,土地登记200宗,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131宗,面积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64宗,面积1.7万平方米;三房发证5宗,面积0.3万平方米;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他项权利登记41宗,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现状位置确定的用地报件图件及数据资料90余份,外业调查共计102宗,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410余幅。继续做好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库工作,完成内外业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图件的 *** 和上图工作;已制订实施方案,按时间安排于12月底结合遥感监测完成任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以来,历经近4年时间,投入990余万元,县、乡、村参与人员达600余人,购置惠普DL360G5服务器、惠普600HP1米绘图仪、天宝手持GPS定位仪等20余套设备,完成内外业调查面积2493.2平方公里,形成调查影像工作底图119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内外业建库工作任务。

【土地房产管理】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人,做好房屋改建、扩建、变更登记、确权等工作。全年给各单位及企业发证17起,面积110086.8平方米;给私有房屋发证200余起,面积183456.71平方米;房改登记发证24起,面积840平方米,收费32万元。全年共办理房地产抵押230起,签证率达100%,抵押面积56417平方米,抵押金额215382319元。先后配合法院完善处理3起房地产后期产权转移工作,保障金融信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信贷资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维护了资金放贷者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279起,房产交易139起,面积23236平方米;土地交易140起,面积27250平方米,交易金额达2450万元;核发预售许可证书4起,批准预售面积62353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备案310套,面积为35000平方米,预售金额为8190万元;办理商品房按揭面积59184平方米,贷款金额为7832万元;办理房地产抵押签证140起,抵押房产面积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152997平方米,贷款金额为9953万元。使房地产市场形成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鉴定】全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248户,面积41178.89平方米。2010年汛期前,对教育系统的房屋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重大隐患,拿出方案,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对教育系统房屋安全鉴定费欠款予以追缴,确保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快速、有效、依法调处国土资源纠纷,创新国土资源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0日,县 *** 在国土资源局成立栾川县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12月31日,成功调解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矛盾纠纷3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被县 *** 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安居惠民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南苑新村、利民、伊源小区廉租住房项目,总计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总投资额4300万元,实物配租入住176户;完成市下达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户725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测绘管理】一是建立测量标志台账,重新对现有的测量标志台账进行整理,分发到各乡镇。二是对县或有测绘资质的4家测绘单位进行检查和换证。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县境内坐标转换参数的计算。四是建立统一的测绘共享系数系统,确保全县测绘成果相互利用。

【栾川“7·24”大洪灾】2010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灾。灾情发生后,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在之一时间向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报告,7月28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8人,在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战民、党组书记耿向阳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栾川灾区国土资源局受灾干部职工家中,察看受灾情况;7月28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公民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10人到栾川石庙等地察看灾毁耕地情况;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上下积极行动,捐款捐物总价值达21.6万余元;参加实验中学等义务清淤劳动;调查被洪水冲毁耕地和群众房屋情况,全县14个乡镇有1494户房屋或倒塌或受损,倒房5910间,灾毁耕地共计756.1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718.33公顷;及时义务实施群众和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受潭头镇 *** 委托,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抽调房屋安全鉴定办6名同志无偿对潭头镇汤营村部分房屋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对148户给出正确鉴定报告,向群众和各级 *** 提供了有效合法依据,达到了房屋安全有效使用;积极帮助所包倒房重建村陶湾镇协心村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给倒房重建村协心村支持款8.6万余元;向上级争取恢复耕地补助资金1067万元,使灾毁耕地恢复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结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没有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0%,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县 *** 牵头,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十几个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地,严重影响城区规划的建筑及临时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强行拆除3次,共拆除违法占地17宗,涉及土地面积12532.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177.4平方米。其中卫片检查4宗,使县城规划区的土地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确保栾川县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县 *** 主管领导亲自出面与各乡镇 *** 协调,使本县的卫片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县涉及图斑9处,总宗地数10宗,总面积167.6亩,耕地面积109.8亩。此项工作已顺利通过市、省验收。

【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建设】国土资源警察大队于2009年2月3日成立后,与局监察大队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联合办案、共同巡查、依法同查同办的原则,加大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水平。全年共配合局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12次巡查,依法制止5起违法占地案件。配合行政执法126余人次,制止全县违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31起,批评教育26人。配合拆除违章建筑3000余平方米。协助局监察大队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起,在2010年4月22日县 *** 组织各有关部门在县城对违法占地及违法建筑统一行动中,警察大队干警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得到县 *** 等领导的表扬和好评。

【 *** 稳定】2010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起。其中,乡镇受理101起,结案98起,结案率97%;县局受理19起,其中,重访4起,结案18起,结案率95%。市局和县 *** 批转、交办的 *** 事项5起,结案5起,结案率达到100%。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行政听证1起;到伊川法院参与诉讼1起;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审理案件3起,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达到90%以上,全年 *** 接待率、稳控率均控制在责任目标之内。

【乡所建设】在市、县、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与支持下,栾川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投资200余万元,在庙子、石庙、叫河三乡镇,建成了高标准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楼。至此,栾川县有陶湾、狮子庙等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单独办公场所。这批办公楼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栾川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应该交流,八年必须交流”的原则,对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和9个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任职,达到锻炼干部、激发活力的目的。重新修订完善了12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

【住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为陶湾镇西沟村、庙子乡北凹村和陶湾镇协心村这三个村解决帮建资金8.1万元,协调资金93万元。

(赵福海)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安阳市地处河南省最北部,与河北、山西两省交界。地理坐标:北纬35°12′~36°22′,东经113°38′~114°59′。辖区东西22公里,南北128公里,总面积7354平方公里,总人口567.4万人。中部有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贯穿南北,南距省会郑州190公里。交通便利,素有豫北要冲、四省通衢之称。辖4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林州市)、4个县(安阳县、安阳市、汤阴县、内黄县、滑县)、1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50个乡、42个镇、43个街道办事处、202个社区、居委会(市区142个社区),3280个行政村。

杨学文 党组书记、局长

邓永生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田树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安东新区建委办副主任(正处级)

逯建修 党组成员、调研员

钟会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新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利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文简介:河南林州人,汉族,1955年12月28日出生, *** 党员。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1986年10月,在部队服役;1986年10月~1990年1月,任安阳市纪检委干事;1990年1月~1992年12月,任安阳市纪检委副科级纪检员;1992年12月~1995年5月,任 *** 安阳市纪检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正科级);1995年5月~1999年3月, *** 滑县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1999年3月~2004年3月,任安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3月至今,任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科技与调控监测科、规划科、财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勘查储量环境科、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办科等17个职能科室;辖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队、矿产资源监察队、开发区分局、国土资源调查规划与测绘院、征拨用地事务所、地租征收处、土地整理中心、信息中心等10个二级机构。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15人(其中在职人员262人,离退休人员53人)。

【土地资源】安阳行政区总面积735154.45公顷,其中,耕地411377.85公顷,园地5877.03公顷,林地69917.04公顷,草地35807.9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278.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739.9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88.31公顷,其他土地68668.15公顷。第二次土地调查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34695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34%,其中耕地面积346722.8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的99.93%;其他地类面积232.2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7%,其中园地面积187.29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5%,林地面积44.91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1%。

【矿产资源】安阳市矿产资源丰富,主要存在两种类型。一类是和地层沉积程序有关的沉积矿产;另一类是岩浆侵入后自身产生的,或岩浆与围岩发生变化产生的矿产。安阳市西部山区沉积岩和岩浆岩大范围出露,发现大量有用矿产,如铁矿、煤炭、石英砂岩、白云岩、石膏、含钾(砂)岩、石灰岩、大理石、锰矿、石棉矿、长石矿、蛭石矿等;东部平原区被新生代地层掩盖,矿产赋存情况不得而知;西部山区的已知矿产,由于受开发缓急的影响,勘察程度也大不相同。

地热资源已勘探发现地下热水,主要分布于青洋口断裂(安封存一线)与汤东断裂(大韩村、高庄一线)之间,沿汤阴地堑呈北东向带状分布(安阳市境内)长约30公里,宽约15公里范围内;另外,在林州市城关镇小菜园一带经物探工作发现地热异常,有地下热水存在的可能。地下热水勘探开发程度较低,仅限于石油、金属矿产、地质构造、水文等勘察工作的同时对地热资源有所发现。

安阳西部山区有较好的成矿条件,还发现有铜、铌钽、水晶、冰洲石等多种矿点。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基础地质工作,许多有益矿产未被发现;对已经发现的矿产未能做出正确评价,影响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了安阳矿产资源及时开发利用。

【耕地保护】2010年,安阳市、县、乡各级 *** 层层签订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依据新一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有量,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合理划分调整,并纳入 *** 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严格奖惩。2010年,安阳市耕地面积为40.8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25万公顷。2010年3月,安阳市通过省 *** 组织的2009年度耕地保护目标验收,并代表河南省迎接国家三部(局)对省级 ***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受到了国家三部(局)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一是重新设立和完善大型宣传标志4块,乡级固定永久性标志101块,设立(更新)田间地头标志牌1152块,刷写宣传标语620余条。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基本农田补划储备制度。对已验收的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符合基本农田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农田补划储备库”管理。

【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及总量动态平衡】2010年,安阳市上报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17789亩,按照“占一补一”的要求,补充耕地17789亩。为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全年补充耕地项目通过验收合格15批146个,新增耕地面积29084亩,并及时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进行统一管理,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国土资源规划修编】2010年,积极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同时,积极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全市5县(市)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已全部经省 *** 批准,全市100个乡(镇、办)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全部由市 *** 批准。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总体部署,完成了新一轮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成果,2010年5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预审,按照预审意见和要求,正在积极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修编成果。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009年,安阳县被省厅确定为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正逐步建立起“ *** 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田整治。2010年8月,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动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耕保科积极筹划,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上报试点项目。经过筛选,全市共上报试点7个,分别为林州市3个、滑县2个、汤阴2个,涉及52个行政村。

【用地报批】2010年,河南省下达安阳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6000亩左右,但全市市区用地需求量约为1.5万亩左右,用地计划指标与用地需求存在巨大的差距。为缓解用地计划指标不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组织用地报批,并于年初主动向发改委、规划局、重点办等单位征求项目用地情况。同时,加大与省厅、国土部的沟通力度,积极将市重点项目协调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2010年,全市报国务院批准城市批次实际申报面积达8741亩,其中农用地7935亩。

【重点项目用地服务】2010年,安阳市对167个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项目与174个市城建三年计划项目全部建立台账并定期更新,积极与市重点办、项目单位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同时,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跟踪督办的方式,将推动重点项目进展与审办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办理相衔接,对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实行统一协调、现场会审,确保高效有序办理。协调有关联审联批项目土地手续加快办理,确保了老干部活动中心、京港澳高速南北出口、职教园区、公交南停车场、市委党校等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及时申报。

【土地征收指导与协调】2010年,安阳市继续做好土地征收的指导协调工作,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用地、征地工作配合更加密切,通过征地工作台账、项目分析会等多种形式,使征地工作中的问题得以尽早解决,同时在包干征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征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安置途径,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土地征收共涉及贞元广场南侧用地、开发区物流园区、永明路南段等用地项目42个,合计3926.06亩,其中已完成征地项目9个,面积1132.523亩,确保了重点项目用地顺利实施。

【供地保障】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简化手续,加快进度,积极主动服务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用地的供地工作。先后完成了安阳市第八中学、安阳市会展中心、安阳义乌国际商贸城等项目,同时加强居住用地结构调整,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用地,先后完成了星月湾、北辰家园二期、豫北棉纺织厂棚户区等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2010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为40宗,供应总面积252.239公顷,其中出让土地为26宗,供地面积133.5585公顷,出让价款57142万元,全部为“招拍挂”出让项目;划拨土地14宗,供地面积118.6805公顷。

【地政地籍】截至2010年11月上旬,安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56宗,城镇住房分割登记发证7906宗,办理各类抵押登记29宗,盘活土地资产3亿多。为单位、个人、司法、仲裁机构等部门依照规定提供土地登记查询100多人次,同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妥善解决群众办证难、各区发证工作中成套住宅划拨用地 *** 、成套住宅出让年限到期的后续办证等问题,并为企业融资用于土地抵押登记开设绿色通道,为促进测绘资质单位执法检查我市经济发展、优化投资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

【完善土地公开出让制度】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采取 *** 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收回、置换等方式,以实物储备和信息储备为手段,将闲置未用、低效利用和改制企业的土地,全部纳入收购储备的范围,统一安排,推向市场,公开供给。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推进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比率达到100%。全年共完成土地 *** 27宗, *** 金额4622.9824万元;土地挂牌出让18宗,成交价款54872万元;成交采矿权2宗,成交价款109万元。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安阳市积极把产业聚集区和标准厂房建设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着力点。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引导项目进入各类聚集区,同时,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用地管理,各县(市、区)新建工业项目一律要进入产业集聚区,鼓励建造和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各类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严禁进行房地产开发,提高用地容积率,加大投资强度。全市已累计建成标准厂房用地总面积124.43公顷,多层厂房建成用地面积73.515公顷。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2010年,安阳市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证土地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一是强化了项目用地预审职能,突出用地预审对用地规模的控 *** 用,引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防止新增土地低效和闲置,通过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更多的建设项目落地,促进发展模式的转变;二是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提高利用效率,新增建设用地,划拨土地在现评估价格上上浮10%,房地产开发在现评估价格上上浮30%,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拆迁安置成本高于土地评估价格的按成本价挂牌;三是建立健全项目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共同组成评估机构,建立节约集约评价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集约利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批而未用土地清查处置】2010年,根据年初调查结果,安阳市批而未用总数339.37公顷。安阳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各县(市、区)对每个项目进行梳理,摸清情况,明确责任,了解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未供地原因,下步措施,实施跟踪催办,同时分门别类,灵活处置。

【矿业权市场建设】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地矿行政服务规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内部会审制度和相关工作程序,健全了严格的采矿权审批与管理制度,推动矿业权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进一步规范完善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全年有偿出让采矿权2起,价款79.98万元。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和规范采矿权 *** 与非法承包行为,督促 *** 矿山企业及时办理 *** 变更手续,激活矿业权二级市场,促进矿业权正常流转。

【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2010年,按照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安阳市继续加强辖区内勘查开采秩序的监督管理,着力维护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违法现象反弹,进一步巩固整顿规范成果。据统计,全年查处无证采矿4起,非法开采案件8起,立案5起,查扣非法生产设备10台件。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安阳市出台了《安阳市非煤矿山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全市采矿权数、探矿权数比2009年底减少20%以上,优势骨干企业占有及控制的铁矿、石料灰岩等资源达到全市的60%以上,同时,配合搞好煤矿兼并工作。安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安阳市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安阳市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时完成了15家剩余资源储量价值评估工作,并积极组织指导重组后企业准备相关换证资料,在市、县审查后报省厅办理兼并重组 *** 变更手续,现已有13家煤炭企业报省厅办理 *** 变更手续。

【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共同拟订了《安阳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对本市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了应急预案,明确了监测 *** 、险情发生时报警 *** 、疏散路线,对排查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均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市共发放防灾明白卡2000余份,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页万余份。通过天气预报、电视广播、 *** 和短信等方式,发布气象预警预报12次,更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深入矿山企业和动态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为矿山企业提供服务和技术咨询,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市储量动态检测的程序,统一相关技术要求,完善台账、图纸等资料,加强人员和设备的保障,同时把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与矿权登记、年检和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用严格的制度强力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保证储量动态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安阳地区甲类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达98%以上。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2010年,安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文件,努力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市共复垦土地面积187亩,矿渣土石方回填11848.22立方米,治理山体裂缝3条,总长度140米,耕植土整平4286.22立方米,植草绿化面积2365平方米,植树3720棵。

【动态巡查】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县(市)区互查以及国土资源村级协管员推广等工作,强化动态巡查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抓好动态巡查责任制的落实,在制度规范、组织实施、工作构架、考核奖惩和工作实效性上不断探索完善,呈现出巡查全覆盖、工作无盲区、制止争主动等特点。全年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91件,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220件,涉及土地面积79.79公顷,其中耕地36.07公顷。目前已结案207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起,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3份。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在卫星监测时间段即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内,安阳市实际占用新增建设用地594宗,总面积15085.86亩,涉及耕地面积14038.71亩。其中,违法用地133宗,总面积853.39亩,涉及耕地面积572.89亩。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总面积、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2.39%、5.66%、4.08%。

【测绘管理】2010年,安阳市将测绘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纳入了与各县(市、区)签订的2009年度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落实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坚持多部门联合的市场监管机制等。同时,积极协助省测绘局对安阳市测绘资质单位资质证到期换证进行初审,共对10家测绘单位提供的换证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报省测绘局审核。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量化细则,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查找与防范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要岗位,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通过查找风险点、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调整修正等环节,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并制定下发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实施意见,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实效。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2010年,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规范化国土资源所工作的意见》、《关于尽快理顺国土资源所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的通知》,对国土资源所建设进一步作出部署安排,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共7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荐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先进县(市、区)及优秀、先进、达标国土资源所通知》,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按照要求逐级民主推荐上报2个先进县、10个优秀国土所、15个先进国土所、51个标准国土所,达到了促进国土所规范化建设的进度。

(武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