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还想请教你。申办测绘资质如何网上查询测绘工程师证是否被别的公司使用?

现在全国各省多数在用同一套资质管理系统。申办资质用的职称证书是否被其它公司使用只有在系统内查询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是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才有权限的。如果在其它地方查到重名重用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在这个系统内查不到就认为没重,可以用。反之,如果在这里查到重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了,其它地方重不重就没意义了,这个证就是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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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靠谱的做法是问持证人,即使在系统内查到已用,由持证人出证明也可以将其废掉。

最简单的做法是报上去再说,过了就过了,不过再想办法。具体办法可以在线时询我。

如何查询检测机构单位资质

您好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检测机构资质居然看您指的是哪方面的资质。国内第三方的权威检测机构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必须具备的为CMA、CNAS资质。CMA的资质可以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查询可得。CNAS的资质查询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为会员中查询可得。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我们是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属下机构,具备权威CMA、CNAS的资质。有什么疑问欢迎您继续追问。

怎样查询测绘资质办理流程

可以直接百度搜索测绘资质办理流程。测绘资质证书办理简单来说分为四个主要步骤。

1、选择专业,依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自己所需要办的测绘资质的专业。

2、找寻人员,根据公司所选择的专业招聘测绘资质证书办理标准所对应的测绘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

3、购买设备,根据公司已选择的专业购买测绘资质证书办理标准对应所需要的技术装备,技术装备为合计数量要求,并非每一种技术装备都需要。

4、办公场所,测绘资质证书办理中有一个环节是现场核验,会现场查看公司的办公环境和档案室。

怎样查询检测单位资质

可以通过资质许可机关查询检测单位资质。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资质许可机关可以依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及有关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资质许可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扩展资料: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查询检测单位资质的注意事项:

第三十一条 资质许可机关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如何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哪些平台?

1、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2、点击进入第一个网站

3、下滑点击“办事大厅”

4、在“办事大厅”找到“单位资质查询”,点击进入

5、进入之后点击“建筑业企业”

6、输入想要查询的企业便可进行查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四、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资质证书

住建部企业资质如何查询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页点击“办事大厅”在进入“单位资质查询 ”即可查询以下企业资质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工程监理企业、 建筑业企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住建部历史:

1979年3月12日测绘勘探资质在哪查询,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