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需要什么资质
危房鉴定是一件复杂且责任重大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维修资金是否用得恰当的问题。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所需资质:
1、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3、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70%;
5、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甲级资质;
6、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乙级资质。
成立房地产测绘公司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开测公司需要测量员证去申请
主要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颁发部门有两个:一个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 工程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房产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地籍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大地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摄影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地图制图员: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报考条件:16岁以直接考取中级,23岁以上直接考取高级,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证。它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凭证,是职业标准在社会劳动者身上的体现和定位。
考核方式:采用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强化理论知识,重视实操训练,教与训相结合。采用理论与实操分别考核的方式。 (官--网查询档案;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为什么要考工程测量工:
①使用范围:证书的使用范围主要根据发证机构,工程测量员证书唯一颁发机构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此证书统一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各省只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并没有证书颁发机构。所以工程测量员证书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一些测量员证书大部分是省级相关部门(建设厅等)颁发,适用范围及公认性就大打折扣。
②专业性:通常非测绘类专业(测绘相关专业)如:工民建、路桥等取得的证书全称为:测量放线员证或通过某些省级培训机构建设厅等考取的工程测量员、测绘工程师等证书。但是这些证书与由国家测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工程测量员证书性质完全不同,可以说是非专业测绘技能鉴定证书。
:资质,设备,人员配备,场地等有些什么要求?相关文案资料是什么?需要到那些部门办手续?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 件:
(一)有《测 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 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 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屋鉴定资质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房屋鉴定测绘资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 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房屋鉴定测绘资质,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房屋鉴定测绘资质,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第四条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第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
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
第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