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严格贯彻中央及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下面是我为大家共同的小城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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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1:
小城镇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和纽带。为全面了解我县小城镇建设的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建议,加快我县小城镇建设发展步伐,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小城镇建设调研组对我县小城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深入城建、土管和浒湾镇等单位与长期从事小城镇规划建设的一线同志和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县小城镇建设的真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在打造一流县城的同时,从统揽全局的高度,以村镇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初步形成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和谐发展的格局。
1、科学编制规划,以规划引领农村小城镇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搞好农村小城镇建设,首先要科学规划。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规划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组织、专家编制、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注重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以超前规划引领农村小城镇发展。早在2007年,各乡镇就聘请了东华理工大学和华中科大联合编制了《总体规划》,确定了各乡镇的区域规划、城镇性质、总体布局以及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保环卫、建设控制等目标。今年,浒湾镇和对桥镇分别围绕“文化旅游名镇”、“生态旅游边贸新镇”的目标,再次请省城市规划设计院对集镇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浒湾镇还聘请了专业部门完成了污水管网和书铺街老城区建设规划,为下一步的发展进行了科学定位。县土管局自2008年开始,聘请相关部门对各乡镇集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了编制,去年已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并正式实施。
2、强化基础设施,以项目带动农村小城镇发展。项目是集镇建设的“引擎”,大项目大发展,小项目小发展,好项目快发展,无项目没发展。近年来,我县按照省、市的要求,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以镇村项目建设为抓手,带动小城镇发展。从2008年开始,全县各乡镇每年实施100多个村镇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了农村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县委、县政府还印发了《关于推动乡镇集镇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大力实施“十个一”建设工程,即一套科学超前的总体规划、一套集镇管理的长效机制、一套安全清洁的供水系统、一条亮化美化的集镇街道、一个文明安全的和谐社区、一个功能齐全的农贸市场、一个优质便民的服务中心、一所群众满意的中心学校、一个设备齐全的卫生院、一座温馨祥和的敬老院。2012年,各乡镇安排了143个镇村项目,总投资达7.75亿元。随着每年实施的镇村项目成功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小城镇功能的不断完善,小城镇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2011年,我县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年度综合考评中获第二名。
3、突出重点建设,以示范引导农村小城镇发展。按照全省实施“百镇示范工程”的安排和要求,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突出抓好浒湾镇、对桥镇等高速公路、国道、景区沿线重点集镇的小城镇建设。浒湾镇充分发挥千年历史文化名镇和地处抚州“6+1”城市群较为中心地带的有利条件,通过多渠道筹资,积极加强项目建设。先后建设了金浒广场、浒湾抚河大桥、金溪三中综合大楼、老街道路改造、新街路灯亮化与下水道工程、自来水设施建设和浒湾中心医院大楼等基础设施项目。目前,正在开展“一渠两岸”及书铺街开发等项目建设,促进了小城镇功能的不断完善。至2011年底,浒湾镇人均道路硬化面积7.1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2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75%,城镇化率达40%。对桥镇以龙虎山风景区为依托,充分发挥国道沿线交通优势和毗邻华东交通枢纽城市鹰潭市的地理优势,积极开展示范镇建设。先后建设了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中心、农贸市场改造及集镇美化亮化硬化工程、便民服务中心及文体活动场所、对桥镇中学校园环境建设工程等项目。至2011年底,对桥镇人均道路硬化面积6.9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6平方米,城镇化率达35%。为策应省委、省政府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要求,县新村办通过镇村联动等方式,对浒湾、陆坊、琉璃、对桥、石门等乡镇所在地或边缘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布点,有力地推动了上述乡镇集镇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硬化等工作。
4、健全管理机制,以管理促进农村小城镇建设发展。注重管理是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核心。近年来,各地通过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清扫、保洁、清运、管理、执法、监督“六位一体”的小城镇建设管理体系。例如:浒湾镇制定了《小城镇环境管理实施细则》和《浒湾镇镇区卫生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了临街单位、住房、商店“门前三包”责任制;在原有4名环卫人员的基础上,增配2人,并购置了垃圾处理专用车等清洁工具,及时清扫街道,及时运送垃圾,确保路面全天候整洁;成立了街道管理巡逻小组,有效遏制了违规现象的发生;成立了交通管制小组,进行全天候沿街巡逻,确保辖区交通畅通;对镇区广告乱贴乱挂、商户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丢乱倒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提升了镇区环境卫生水平。为切实加强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今年8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彭县长亲自召集乡镇主要领导开会,明确责任,进行部署。县新村办还在省、市、县安排的农村清洁工程经费中对集镇环境卫生工作给予经费奖补,推动了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秀谷镇大力实施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的“五化”工程,强力推行门前三包制,路段长、班子成员包片制,绿化认养制,举报奖励制等管理模式,成功营造了小城镇管理的良好氛围。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对县城小街小巷进行全面监管,消除卫生盲区,保障了城区环境卫生。大力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区建设、市民教育,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不足
1、编制缺乏长远规划,集镇功能不够完善。2007年乡镇虽然聘请了东华理工大学和华中科大联合编制了《总体规划》,但当时规划编制粗糙,乡镇有应付差事的现象。且该规划已时过境迁,难以完全适用当前和今后小城镇建设的现实需要。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除浒湾、对桥完成外,其他乡镇均未开展。究其原因:一是经费紧张,编制一套规划需15万以上;二是规划很难做到科学、实用,在实施中规划与建设存在“两张皮”的现象,随意性较强,很难长期严格遵照执行。 集镇规模偏小,产业特色不显,吸附承载能力不强,商贸不旺,功能也不完善,与“十个一”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乡镇与乡镇之间发展也不够平衡。人口较多的集镇功能相对比较完善,人口少的集镇功能有萎缩的现象。
2、建设投入相对不足,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近几年来,小城镇建设的投入主要是依托项目投入,县、乡财政直接安排资金投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较少。乡镇财政主要是保工资、保运转、搞乡镇政府大院建设,对集镇的公共设施投入除了购置部分环卫设施、支付保洁人员工资和街道路灯电费,再加上零星修修补补之外,自有资金投入较少。县财政主要以项目配套为主,单项列支专款用于集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多,与国民经济发展,与县级财政增幅,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功能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小城镇的环卫、园林、公厕等公用设施比较缺乏,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也未能跟上。
3、土地经营文章做得不活,集镇发展缺乏后劲。据统计,2009年-2011年,全县乡镇公开出让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共4宗,面积8.4亩,成交价117.45万元。其中浒湾镇2宗,何源镇、双塘镇各一宗。据了解,当前乡镇一是土地收储难。农村集体土地收贮价格较高,乡镇很难承受。原粮管所、供销社等乡属单位占用的土地纠纷较多,闲置土地很难盘活。二是为节约成本、图省事。乡镇为规避土地出让相关税费,同时也为了省去争取用地指标难的麻烦,干脆“单打碎敲”单宗出卖。三是农村建房滥占乱建现象比较普遍。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制度未能建立,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有蔓延的趋势,集镇土地出让价格不高。四是缺乏长远打算。当前乡镇工作千头万绪,尤其是维稳压力任务繁重,经营土地没有硬性任务和考核指标,乡镇主要领导没有也很难把经营土地放在应有的位置。由于土地经营做得不活,社会资本参与集镇建设与开发的力度不大,大多数集镇年年老样子,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4、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一是垃圾处理设施缺乏。除双塘、石门建有简易垃圾中转站外,其他乡镇没有垃圾中转站,也没有规范的垃圾填埋场,大部分乡镇租农用车作为垃圾清运车。二是保洁队伍不够稳定,人员数量不足。目前,保洁人数较多的有浒湾、对桥,保洁较好的有双塘,但普遍存在着保洁人手少,保洁效果差的问题。三是集镇居民保洁意识差。单位和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制基本没有建立,少数集镇虽建立了,但落实差,垃圾乱丢乱倒现象严重。
三、几点建议
1、要切实把小城镇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强调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化”同步。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建设和谐秀美乡村,其中要求至2015年全省50%左右的乡、村要达到和谐秀美的标准。小城镇作为乡镇的政治、生活、文化、信息中心,作为城乡“三个文明”建设的展示窗口,县、乡政府责无旁贷要把小城镇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主攻“两区”建设成效明显,城区建设荣获多项殊荣。相比之下,我县农村小城镇镇建设虽有较大进步,但与“三化”同步相比,与和谐秀美乡村标准相比,与农民和集镇居民幸福指数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把小城镇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核心是要强化县、乡领导抓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意识,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群众齐抓共建的的格局。
2、要切实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乡镇要切实做活土地经营文章。要加大土地收储的力度,对原乡镇站所、厂矿、学校、砖瓦窑等闲置土地要因地施策,尽快收储;对集镇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要像秀谷镇抓“两区”建设征地一样,责任到人,限期征收。要加大土地公开出让力度,通过“招、拍、挂”引进竞争机制,控制用地数量,提高竞拍价格。要大力推广浒湾、合市等地事前公示、联审联批制度,加大农民占用耕地税的征收力度,遏制农民占用耕地建房。浒湾镇对集镇规划区内居(农)民建房采取不接电等方法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取得了较好效果。土管部门要适度安排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集镇搞活土地经营,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县财政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建议从2013年始,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推磨转圈的方法,集中抓好1-2个乡镇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镇村联动”项目也要主动跟进。对乡镇编制规划所需经费,建议县财政适当奖补,以调动乡镇搞好规划编制的积极性。
3、要切实加强小城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小城镇建设要“建管并重”,尤其是环境卫生管理,今年内要有明显的改观。要完善集镇垃圾的清运处理办法。浒湾、对桥、陆坊、左坊等交通便利的乡镇,应建立垃圾中转站或简易的停放场,并出资委托县城管局统一运至县埋焚场,县财政给予适当的奖补。其他乡镇要逐步建立规范的填埋场。要增强和稳定保洁队伍,用足用好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适当提高保洁人员工资待遇和政治荣誉,完善保洁员的责任和奖罚机制,提高清扫保洁效果。乡镇要定期对集镇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解决集镇乱停、乱堆、乱倒的“脏、乱、差”的问题。
小城镇建设工作调研报告2:
小城镇作为乡村经济、政治、文化集聚中心,其发展不仅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良方,更是对当地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影响的大战略。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化解制约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矛盾,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近年来,我镇以“以业建镇,以业兴镇、重点突破,梯级推进”为思路,小城镇建设进程得到了明显加快,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谭家山镇小城镇建设基本情 况
关于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报告
区住建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目标任务,根据加快小城镇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有力的工作举措,极推进我区的小城镇建设工作。现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的基本情况及小城镇建设取得的成效
区是2003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市市中区设立的县级行政区,地处成渝经济走廊的腹心地带,辐员面积1258平方公里,辖14个镇、7个乡,总人口81.14万人。近来,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要求,小城镇建设取得显著效果,一是统筹编制完善集镇、新村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发展专项规划,构建现代城乡体系,促进城镇与新村建设良性互动发展。二是建成镇、镇等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的具有较强集聚辐射能力的中心镇,促进人口、产业、资源等要素向集镇集中,城镇化率不断提升。三是加快新村“258”规划建设,有序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建设综合体,打造交通道路联成网、骨干产业联成片、公益设施联成体、服务体系联到户、生态农居联成景的风貌。四是小城镇建筑市场监管不断得到加强,小城镇建筑市场更加规范。
二、主要工作
(一)协助完善集镇规划,确保建设有序推进
在指导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规划引领小城镇发展的原则,一是协助区规划局,组织编制和完善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从而保证了小城镇建设的依法有序进行。二是及时协调完成了、、、等重点集镇建设的近期建设规划和全区新村建设点的规划,不断提升农民住宅建设层次,为加快促进小城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大力指导加快完善道路、雨污水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承载能力。
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我们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坚持按照个性突出、品位彰显、有机协调、和谐统一的要求,带动城镇面貌整体提升。一是全面加强道路、桥梁的建设指导工作。在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合理性,完成场镇道路建设30多公里,改建桥梁4座;二是全面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长远,全面加强小城镇建设的整治开发工作,截至目前,指导完成21个乡镇的水、电、气、光纤等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优化设计街道(桥梁)路灯、弱电迁改等40多千米,指导实施雨污水、自来水及天然气等管网迁改60多千米,修建白马等农贸市场3处;三是指导完成部分重点集镇的风貌改造工作。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实施等乡镇主要街道道路黑化10多公里;完成对、横山等场镇主要街道的建筑风貌整治,场镇承载功能不断提升,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四是争取无偿资金,为加快小城镇建设夯实基础。每我们都通过小城镇基础设施、雨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目前争取到上级无偿资金约5000万元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快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是以“2+4”新村建设为契机,建设“五新一好”新型城镇综合体。二是按照重点突破的原则,着力加快示范点为建设重点,以点示范,以片带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统筹推进重点镇、一般镇和重点村建设;三是结合城乡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市级示范片和区级示范片建设,让全区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四是农村危房工作有序推进。由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连续开展四,各项补贴资金足额规范下拨到户。
(四)加强小城镇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成立专职机构,实现乡镇建筑市场的网格化管理。为全面监管、规范小城镇建设市场,2015初,经区府批准,我局创建成立了乡镇综合执法所,把建筑业管理触角延伸到农村和农村建筑市场,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退出 制度 ,依法打击无证、越级挂靠和转包承接工程的行为,小城镇建筑市场得到不断规范,小城镇私搭滥建等违法建设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镇容村貌治理初见成效。二是做好房地产开发和民房确权办证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先后制定了《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农村建房须知》、《村镇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等办法和资料,规范了小城镇建设审批、监督、执法等各个环节工作,对乡镇房地产开发实施了直接有效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村民进行房屋测绘,并做好确权办证工作,很好解决了农民关心的房产确权问题,减少了民间产权纠纷,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财产权益。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我们从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等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联合检查组等形式,做到了服务和管理的双到位,从而有效防范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五是全面加强建筑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开展技能比赛,组织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农民建筑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
三、我区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我区小城镇建设工作近来虽然收到了一些成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一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小城镇建设总体水平较低。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农业大区的影子。小城镇建设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偏低,发展速度也相对较慢。
(二)小城镇规划相对滞后。截止目前,除了几个重点镇完成总体规划外,其它镇因资金困难,小城镇控制性规划编制率不高。因此,导致个别镇、个别地段建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小城镇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由于我区是新建区,区级财政薄弱,用于城镇建设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小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少,资金短缺就成为当前制约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主要因素。
(四)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农村建房面宽、点散,乡镇执法所队伍不稳定,人员配备不齐全,区住建局监管力量有限,加之乡镇建设行为多为私人建房,部分乡镇时有违法建设行为发生。
四、下步打算
(一)继续协调推进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我们要在认真协调做好重点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着手协助完成其他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促进小城镇建设逐步走上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大建筑市场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力度。一是继续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投资主体,强化建筑市场执法,加强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做大做强我区小城镇房地产市场,今着力打造一批有规模的小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是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三是我们将搞好物业管理模式的调研,健全管理机制,为顺利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四是规范业务流程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更好的服务小城镇建设工作。
(三)完成市区两级下达的重点工作。高质量的落实好市、区下达的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农村危房改造、新村建设任务等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小城镇的承载力。
(四)加快示范区、新村点建设。根据各乡镇的发展定位和特色优势,加快示范区、新村点的建设,努力打造城市综合体、工业、商业、住宅、旅游、生态等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小城镇。
尊敬的马主任、各位副主任,区住建局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作用,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大力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步伐,强化建设和管理各项职能,把我区城镇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
乡镇规划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报告,一段时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报告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坚强走过的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实则来之不易,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报告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乡镇规划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规划上半年工作总结1
上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县城“一体两翼布局”的总要求,坚持分区规划、成片改造、规模建设、注重风格的特色发展方式,认真落实我县20xx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如下:
一、加快编制,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的依据体系。
(一)完XX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
20xx年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文本编制、专家认证。20xx年上半年已完XX县人大、政协的意见征求和公示。
(二)加快城市专项规划编制。
为确保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防止重复建设。督促县供水部门、城投部门、电力部门完成了给排水专项规划、电力专项规划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三)城乡统筹,编制乡镇控制性详规。
组织参与了《大黄桑生态文化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审查,并已报县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审查通过。
二、围绕重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技术审查工作。
(一)按照“一区两带三园四路”目标,完成重点工作。
1、坪溪新区。主要完成了:①坪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技术审查;②长坪路(坪溪路)建设工程规划条件书、用地范围蓝线图,③坪溪村村民集中安置区规划(包括长坪路拆迁安置户)设计。并完成了长铺乡人民政府、坪溪村村民代表对安置规划方案的意见征求工作。
2、枫香新区。主要完成了:①枫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技术审查;②枫香大道工程规划条件及规划设计方案,同时征求了专家意见(XX市规划局、交通局、住建局等有关专家),并已报经县委审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批准。
3、沿河西路旧城改造及巫水风光带。主要完成了:①沿河西路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安置房)已开工,多次参与督促规划实施。②巫水河景观风光带规划的技术审查。
4、栗冲片区。完成了栗冲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征地蓝线图的核发,完成了栗冲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用地规划条件、用地范围(蓝线图)的调整工作。
5、大寨片区。完成了思源学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和规划蓝线图的核发,并完成了大寨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6、大公坪片区。完成了大公坪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建设用地蓝线图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书,正在核发阶段。同时完成了民族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审批工作。
7、武靖高速征地拆迁集中安置点规划。为确保省重点项目武靖高速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完成了长铺乡沙田村、袁家团村等武靖高速征地拆迁安置点规划方案,并已报请今年第2次县长办公会审查通过。
(二)关峡湘商产业园工作。
1、完成了关峡及湘商产业园3平方公里的地形图测量。
2、完成了湘商产业园的2.5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关峡苗族乡集镇规划的编制工作。
3、完成了县水泥粉磨站的`选址、用地规划条件、用地范围蓝线控制图及土方平整测算;
4、参与园区电力、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设计。
(三)建设美丽乡村工作。
完成了黄桑坪溪村新农村(生态移民)规划XX县城大寨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并多次现场测量,指导规划实施。
三、确保规划落地,做好项目规划许可及监管工作。
(一)县城区
1、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划条件许可及用地范围(蓝线图)核定。
①一路一桥(腾家园路)。综合武靖高速绥宁连接线变更设计方案,委托专门设计单位对长征路、滕家园路、武靖高速连接线(长滑路)等三路交叉工程完成了专题研究、交叉规划方案。确定了滕家园路(省道s221改道)及安置地的用地规划条件及用地范围控制图(蓝线图)。
②大寨新农村建设、思源实验学校拆迁安置、坪溪村预留发展用地。分别完成了大寨村新农村建设、县思源实验学校拆迁安置和坪溪村预留发展用地项目的选址、规划用地条件书、用地范围蓝线图的核发工作。
③水泥厂退二进三项目(县城物流园)。完成项目选址,用地规划条件书、用地范围控制图(蓝线图)核发。
④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了项目选址,规划用地条件书、用地范围蓝线图的核发及拆迁户安置总平面规划。
2、工程规划条件许可及建筑布局(红线图)核定。
①保障房(棚户区)项目。完成了县城工业路保障房、县木材公司棚户区改造河运队项目区的建筑布局(红线图)及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工作。
②水利项目:完成了县水文站项目的建筑布局(红线图)及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工作。
③学校项目。完成了长铺三小综合楼等项目的建筑布局(红线图)及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工作。
④工业项目。完成了县袁家团工业园内天冠宏泰生物热能项目的选址、工程规划条件许可及厂区总平面布局规划的技术审查。
⑤市场项目。完成绿洲市场改扩建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技术审查,并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
乡镇规划上半年工作总结2
一、 工程建设主要工作
(一)镇内主要交通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1、投入120多万元的XX镇长塘排洪桥开工建设,截止6月中已完成下部桩基础施工。
2、投入230多万元的XX镇冈宁村委会友谊桥重建工程开工建设,正在进行桩基础施工。
3、投入350多万元的XX市县道X531线(K16+721~K20+221段)路面改建工程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前期施工准备工作。
以上工程建设将使镇内交通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城镇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各项民生实事工程稳步推进。
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投资25万元完成XX镇茅莲梅岗村至六家桥村道扩宽工程、投资18万元XX镇联兴村委会社背新华村村道拓宽工程,进一步改善村道通行条件。
2.投资60多万元完成XX镇旧高铜线道路亮化、投资300多万元完成XX大道升级改造、30多万元完成高铜线廊道整治、100万元完成中开高速和安里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等市政工程,镇容镇貌逐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需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完成。
三、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加快谋划20xx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推进长塘排洪桥、冈宁友谊桥、县道X531线(K16+721~K20+221段)路面改建工程,确保年内按时按质完成。
2.加快XXXX镇下洞村道路(侨汇里至台开快线路段)拓宽工程、XX镇文华体育公园等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狠抓工程质量,确保按时完成。
宁波市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市、县(市)域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庄规划,其中城市规划包括镇的规划。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分区规划以及城市专业(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四条 各类城乡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生效。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第五条 市规划局负责协调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各县(市)规划局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城乡规划的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二章 城乡规划编制第七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以经批准的上一层次规划为依据,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八条 承担编制城乡规划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分别具备相应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执业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编制城乡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第十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在规划文本中明确表达规划涉及的强制性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篇章的,应当同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篇章。
前款所称的强制性内容,是指各类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是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的编制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公众、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上报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第十二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城乡规划外,其他城乡规划在报请审批前,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将城乡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城乡规划批准后,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在批准后60日内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市、县(市)和镇(乡)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发展的需要,单独编制本市、县(市)和镇(乡)域总体规划。
市、县(市)和镇(乡)域总体规划应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将本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综合布局城乡发展空间和基础设施,制定空间管治措施,为各级城乡规划的制定提供依据。第十四条 宁波市市域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县(市)域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镇(乡)域总体规划由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编制宁波市及各县(市)域总体规划前应先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并开展各项专题研究。第十五条 市、县(市)和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本级的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规划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城市专业(专项)规划。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前,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业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问题进行前期研究。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前期研究结果提出编制工作报告,经审批机关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