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十八大报告更加明确的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并要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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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要破解城乡二元体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上一体化,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村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发展成果,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在 *** 的主导和推动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资源,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使之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构建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的新型城乡形态。
2、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城乡之间在发展水平、基础设施、产业特点以及区位、人口、资源等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和差距。因此,城乡一体化建设要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重点在挖掘潜力上做文章,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在发展基础、产业、区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明确目标任务,整合优势资源,要围绕阻碍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因素,加大财政投入,在城乡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社会保障、平安建设等关注民生问题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3、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注重规划先行。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就要坚决摈弃陈旧的、落后的发展理念,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制定科学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打破城市单一规划、简单区域规划的束缚,把农村发展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之中,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综合规划。形成城乡发展协调、资源配置合理、产业层次分明、优势特色明显、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保护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的现代化城乡发展布局。
4、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建设,并非对农村进行简单的改造、修复或重建,而要在更高层次上建设与城市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使地方 *** 的财力和事权相匹配,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明确提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各类社会保险,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完善就业创业制度,提高农民的就业率,免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创业指导等服务。大力发展城乡各项教育事业,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加快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小城镇建设与城镇建设、小镇建设意义相近,但又有细微区别,关于小城镇建设工作怎样实施呢?下面是有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了进一步发挥蒲州镇独特的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扩大小城镇规模,提升小城镇功能,打造一个布局合理、整洁优美、功能配套的新型城镇,根据蒲州镇总体规划,结合蒲州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划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的战略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大力发展以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用现代化理念建设经营小城镇,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和质量,为实现农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打造平台,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领导组:
组 长:麻亚龙(党委书记)
副组长:聂学政(镇长)
张军峰(党委副书记)
吴温霞(纪检书记)
相 挺(副镇长)
成 员:屈 波(财政所所长)
李锁牢(城建办主任)
吴红军(交通道路站长)
薛银锁(水利站站长)
王国玺(林业站站长)
姚耀强(派出所所长)
吕刚平(土地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蒲州镇人民 *** ,办公室主任由相挺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小城镇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内容
蒲州镇小城镇建设主要以蒲州镇旅游景区拓展改造为重点,确立“旅游带动、科技支撑、城乡一体、跨越赶超”的总体发展思路,着力挖掘蒲州镇文化内涵,强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民生改善”重点工程,打造一流“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
今年实施的主要工程有:
一、蒲州镇旅游景区提升工程
本镇旅游景区东起永济西高速路口至域西黄河坝,东西长8.5公里。景区包括普救寺、蒲州古城遗址、唐铁牛、鹳雀楼。主要提升项目:
1、新建旅游接待中心
在景区入口占地30亩,目前土地调整已到位,围墙正在建设中,主体工程设计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进行。
2、旅游路绿化提升工程
按照现代林业的绿化理念,遵循“人文性、景观性、生态性、实用性”的原则,采取“乔、灌、花、草”相配置,“带、网、片、园”相结合的模式,高标准完成旅游路全线绿化升级工程,共栽植各种树木3万余株,绿化带建设1万平方米。
3、西厢大街绿化
西厢大街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抓好大街的绿化工程,新栽各种树木2800株,新建绿化带4000平方米。
4、西厢大街广告牌匾整治及立面仿唐改造
西厢大街是旅游景区中心位置,是贯穿三个景点的必经地,大街的建设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对景区的整体评价。为此,我们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必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和立面仿唐改造,对沿街商户门牌广告采取五统一(统一 *** 、统一模式、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统一字体)进行彻底更换。对沿街已建成的153户门房进行立面仿唐改造,具体要求完成仿唐墙、侧墙、柱子及屋顶喷漆等唐式格局。对未建的严格图纸审核,按照唐式建筑进行建设或改造,使西厢大街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一朝步入大街,一日梦回千年”的盛唐蒲州风采将又一次呈现在世人面前。
5、修建硬化绕村道路
为了缓解西厢大街车辆通行,保持大街清洁和优美环境。今年在大街商户屋后新开通硬化一条东西大路,既减轻大街车流压力,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6、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农家乐”
为了发挥本镇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特色资源,我们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一批“农家乐”。目前,在景区发展“中都渔村”、“迎熙苑”、“盛唐庄园”、“河东农家”等集休闲、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农家乐”6家,各有所长,各有特色,环境优美,贴近现实。
7、大力发展特色观光农业
延伸旅游产业链条,针对景区有利的土地资源有势,在景区沿线和景点周围,新建生态旅游观光园、自摘园8家,发展早熟杏、桃、核桃等各种特色品种2000余亩,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植物的沟通。
工程进度:除了游客接待中心年底建成外,其余项目都在10月底完工。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800万元,由镇、村、户自筹
二、蒲州镇生态园林休闲区
拟定内容及规模:我们秉承“突出本土特色,展示旅游文化,体现生态自然”的理念,在景区旅游路两侧铁牛馆至鹳雀楼,新建占地80余亩,栽植雪松、栾树、红叶李、女贞等各种苗木15000余株,硬化游园自然格局慢行便道8000余平米,高标准建成生态休闲观光园区。这一休闲生态区的建立,将吸引更多的游客放弃坐车而漫行在密丛林中和生态园中,体验自然美景,享受自然生活。
工程进度:在10月底前到位。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50万元,由镇 *** 自筹。
三、蒲州镇商业街工程
拟定内容及规模:一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硬化工程,全长1.8公里,预计工程投资860余万元;二是完成蒲州商业街雨、污排水工程,共完成全长3.6公里管道铺装,预计投资600余万元;三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亮化工程,共安装太阳能路灯120余盏,在西厢十字路口安装高杆灯4盏,预计投资238余万元;四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人行道铺装工程,全长3.6公里,预计投资240余万元;五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绿地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预计投资180余万元。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2700万元,上级补助和镇 *** 自筹。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规划。所有列入小城镇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根据总体规划,依法按程序规范建设。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创新建设机制。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招商引资、垫资建设、资金担保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把小城镇作为资产来经营,全面增强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强化目标责任。小城镇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拆迁建设工作涉及量大面广,要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小城镇建设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 *** 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XX〕30号)和《 *** 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 *** 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鄂州发〔20XX〕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 *** 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先行区为目标,以武汉城市圈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建成一批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关于支持鄂州率先进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把各乡镇所在地的城镇化发展作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全力推进。从20XX年起,市、区、乡镇三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十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乡镇实现功能分区合理、交通布局规范、街区美化达标、生活环境清新、文化广场亮丽、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中心城镇的目标迈进。到20XX年,十个特色镇(太和、汀祖、燕矶、碧石、段店、蒲团、涂家垴、沼山、长港、梁子)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形成沿长江及106国道、316国道、宜黄高速公路组团式发展的新兴小城镇带、群。建设标准:各小城镇建有两条配套较好的街道,并实现主、慢车道和人行道硬化,路灯、给排水、绿化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果皮箱齐全;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道路 *** 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有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 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建有一个不少于100户的文明住宅小区,且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30%以上; 编制完成绿化体系规划,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一个公共绿化休闲场所,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建有一个经济适用的文体休闲健身活动场所;有一个卫生填埋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有一个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三、工作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切实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镇,推动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加紧编制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总体规划应由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村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审批。20XX年底以前,全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XX年以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绿化、排污、消防、环保等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省定重点镇在20XX年以前要结合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五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地、山体)、紫线(文物古迹)、蓝线(水体、湿地)、黄线(公共设施)管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各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对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一书二证”办证率要达到100%。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和违章建设行为。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镇功能。20XX年重点实施5项工程。
1、道路建设工程。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 *** 的同时,对乡镇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使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尤其是十个特色镇,要搞好镇区功能布局,实现生活区、商贸区、工业区的科学划分。
2、供水工程。通过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形式,使乡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7%,安全饮水率达100%。实现农村饮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3、排水工程。立足小城镇实际,以清淤、砌岸、绿化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或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选定较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花湖镇华山村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
4、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抓好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将创建“国家园林城”活动延伸到小城镇,上下联动,城乡共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绿化设计,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5、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要按照本乡镇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乡镇居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管理,要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以小城镇管理为抓手,提升城镇档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治理城镇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清四建五改”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建卫生公厕、建垃圾池、建停车站点、建污水收集系统,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积极倡导“八进”活动(车辆进站、摊点进市、商品进店、垃圾进池、污水进渠、畜禽进圈、杂物进房、晾晒进场),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
四、 *** 步骤
根据“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小城镇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时间为20XX年元月至3月。主要任务有:
1、确定试点。选定梁子湖区沼山镇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排启动资金,落实建设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出台《鄂州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3、会议动员。在沼山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安排布置今后三年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时间为20XX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有:
1、明确任务。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上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市 *** 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城镇,大战略”的总体方针,突出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市 *** 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委,负责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区单位对口帮扶小城镇建设制度。从20XX年起,市 *** 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小城镇建设,并按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定的建设项目先期拨付工程建设启动资金,余下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底检查验收达标后再予兑现。区、乡镇应分别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正常的业务开支,市 *** 每年按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由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纳入各区、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市 *** 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兑现奖惩。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改革力度,整合建设资源。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 *** 和区委、区 *** 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道路 *** 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建设对象
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四、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
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 *** 的同时,对镇 *** 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2、给排水建设:镇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水普及率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以清淤、延长管网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
3、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简单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布局、数量合理,使用正常,清洁干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无旱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镇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村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有完备的中、小学校和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等。
(三)镇容镇貌
参照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标准,对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洁、美观、规划统一。同时,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大力整治城镇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集贸市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市场规划建设超前,管理措施到位,经营秩序规范。市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有专用停车场地,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各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简介,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各镇的建设项目于7月25日前报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9月25日)
1、明确任务。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并上报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XX年9月26至9月31日)
区委、区 *** 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的 *** ,对各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考核评比。
1、听汇报:听取各镇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资料:各镇和施工单位要精心 *** 能够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进程和实施前后状况对比的图册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做到有规划、有图纸、有展板,建设项目报建资料齐全。
3、看项目:现场观摩各镇小城镇建设项目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 *** 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 ***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各镇、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卫生、环保、文体、教育、农牧、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镇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上将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区住建局、区委、区 *** 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编制特色举措,提高城市规划城乡规划编制特色举措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规划是 *** 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 *** 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第七条 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 *** 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第十条 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组织第十一条 城市人民 ***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 *** 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第十二条 城市人民 *** 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编制特色举措:
(一)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第十四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对于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专题,应当在城市人民 *** 组织下,由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第十五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中,应当在城市人民 *** 组织下,充分吸取 *** 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意见。
对于 *** 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提出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
组织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充分听取 *** 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有关专业规划的空间落实。第十六条 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城市人民 *** 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在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中,应当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规划涉及的单位、公众的意见。对有关意见采纳结果应当公布。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第四条 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 *** 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 *** 负责组织编制。
县(自治县、旗)人民 *** 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 *** 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 负责组织编制。第五条 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 *** 和技术手段。第七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 ***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第八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 *** ,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第二章 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第十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织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 *** 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 *** 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 *** 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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