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21)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自治县应当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的资金保障制度,将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生态公益林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二、将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机关、团体、部队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管护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第四项修改为:“村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责任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第六项修改为:“义务植树所种植的林木,归林地使用者所有。有协议的,按协议确定权属。”三、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自治县、镇人民 *** 依法调处本行政区域内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林地林木权属纠纷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林地林木现状。”四、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森林覆盖率应当保持在百分之七十八以上,并列入自治县、镇人民 *** 任期目标。”五、将第二十二条之一款修改为:“ 自治县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具体补偿办法由自治县人民 *** 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六、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应当严格执行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七、将第二十四条之一款修改为:“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者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的,应当经省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批准,并实行专项限额采伐管理和采伐许可制度。”增加“禁止擅自采伐古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林木,因特殊需要采伐的应当征得古村落保护管理部门的同意”内容作为该条第二款。八、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禁止采伐天然林,因科研、国防建设、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特殊情况需要采伐的除外;禁止在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砍伐、放牧、采挖树蔸、采挖药材和其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他野生植物。”九、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采土、建坟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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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发森林资源,或者因更新改造、卫生间伐需要采伐林木,以及因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需要进入上述指定区域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十、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尚未划入生态公益林的天然和次生阔叶林区、水源涵养林区开矿、采石、挖沙、采土。”十一、将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自治县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森林资源管护大队。森林资源管护大队配备护林员,护林员由镇人民 *** 统一管理。”十二、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删除。十三、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按照规定应当进行检疫的,凭林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办理调运或邮寄手续。”十四、将第三十三条删除。十五、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三条,之一款修改为:“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珍稀林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严格保护措施,未经依法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十六、将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自治县应当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集、交易野生植物。”十七、将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自治县对森林、林木的采伐实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

森林、林木所有者采伐林木应当凭林权证明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采伐。法律规定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的除外。

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得重复使用,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和租借。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采伐限额内核发采伐许可证,不得超限额审批发证。”十八、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三十八条,修改为:“林木采伐实行伐区调查设计制度。伐区调查设计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队伍承担。林木采伐被许可人和林业调查设计人员对伐区调查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十九、将第四十条删除。二十、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相关单位责任人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不力,导致乱砍滥伐林木和违法采石采矿取土等现象严重,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或者发生森林火灾,不积极组织扑救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7修改)

之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森林、林木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

国家公益林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市级公益林的范围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

商品林的范围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市林业发展总体规划认定,报区、县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三条 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条例》办理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的具体工作。第四条 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报同级人民 *** 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防治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第六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应当符合《森林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款的规定,并提交工程建设批准文件、林地现状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补偿协议、绿化方案等资料。

因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规划选址应当符合林业总体规划。有关部门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林木。第七条 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非规划林地新造的用材林,林木所有者申请采伐利用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采伐手续。

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耕地上种植的经济林,林木所有者可以自主采伐、移植。第八条 因工程建设或者其它原因需要移植林木的,移植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移植方案,并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移植审批手续。第九条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市木材经营加工的原料进行监督管理。

木材(含外省市在本市的落地材)运出本市的,应当办理出省木材运输证和植物检疫证。

本条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以木材为主要原料的半成品。第十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一级、二级防火区组织一百人以上大型群众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日15日前将防火方案报举办地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在收到主办单位防火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十一条 利用森林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保护森林资源方案。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征收工作的管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应当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采伐林木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特种用途林、防护林按木材价值3倍计算。

(二)用材林、薪炭林按木材价值2.5倍计算。

(三)经济林以前3年平均产值为基数,鲜果按5至6倍计价,干果按7至8倍计价,有材值的另加材值计价;未形成产量的,按实际投入计算。

工程建设占用或者征用苗圃地的,苗木的补偿标准按市场价格计算。第十四条 盗伐、毁坏林木,造成林木损失的,赔偿金额依照前条规定的标准计算。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组织大型群众活动未采取防火措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方案采取防火措施,尚未造成森林火灾的,由举办地的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组织大型群众活动造成森林火灾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第十六条 《条例》第四十七条所称的“情节严重”是指未经批准移植100株以上的林木。第十七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损失鉴定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中介组织承担。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具有森林资源评估资质的组织承担。第十八条 本市木材价值的计算 *** ,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木材材积,依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计算。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介绍?

最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规定哪些内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设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企业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施工单位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1.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2.国家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检查验收;

3.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4.国家或者省级林业数表编制;

5.国家或者省级的森林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6.国家或者省级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调查监测;

7.国家或者省级湿地资源、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

8.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9.国家或者省级林业专项检(核)查;

10.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

11.制定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相关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有甲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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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申报林业调查规划资质要有什么条件?

         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其中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甲级资质分为甲 A 级、甲 B 级两个档次,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首次申请只能从丙级开始,从业年限、业绩、技术人员等满足条件可以申请资质升级。

丙级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一般企业申报林业调查规划资质要有什么条件?

乙级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 5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过下列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甲级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10 年。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 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 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 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 10%。

(四)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 5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注意: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 A 级资质,其取消林业调查设计资质他的只能申请甲 B 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 20 年。

(二)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 人。

(三)近 5 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上图规定的 7 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按要求准备单位资格申请表、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向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申报。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介绍?

最新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规定哪些内容?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

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单位资格认证标准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建筑企业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

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有丁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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