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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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发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中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技术力量强,各专业基本齐全,主要专业配备有一定资历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技术特长,能够完成具有省内先进和国内比
较先进水平的成果;③有比较健全的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有相应配套的技术装备。
2.核发丙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
立承担过小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主要专业配有一定的技术骨干,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配备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3.核发丁级资质证书条件
依据:原林业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第3款:①独立承担过县内或本企业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任务,并在生产中实施;②配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必要的技术装备,有质量、技术等管理制度。
二、受理申请机关
1.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林业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流程
1.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县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的申请,审核后,上报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3.受理市、州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及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审核后,
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4.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申请单位补交材料,补齐后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评审认证,并告知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提交评审会评审认证。 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资质证书。
勘察单位备案查询
闽建设函[2007]3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关于加强外省勘察设计单位进闽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设[2007]11号),省厅已将登记备案的外省勘察设计单位部分信息资料挂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查询系统仅供设区市建设局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使用,并做好印模、笔迹等信息资料保密管理,不得随意流传到本单位以外。
二、查询过程中如发现与本信息有异议的姓名、签名笔迹、印模或出图章、执业章有效期过期的,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或材料并督促设计单位重新办理备案。
三、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我省承接工程项目后的项目备案仍按省厅闽建设[2006]12号文执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备案中有关单位、人员信息核对工作。
四、备案信息查询应通过点击福建建设信息网“电子政务在线服务平台”中“网上审批” 栏里“勘察设计进闽备案”进入;或直接输入进入系统。
如何查询工程勘察资质?
可以在本省林业勘察设计资质查询的住建厅网站或者住建部网站(四库一平台)查询